加装电梯低层补偿标准,广州加装电梯低层补偿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4 02:14:57

N海都全媒体记者 石磊磊 江宛秋 文/图

去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指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满足同梯号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依程序予以办理审查等有关手续。但实际操作中,尽管一些单元楼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但因一楼和二楼的反对,导致无法实施,需要社区进行协调。

加装电梯低层补偿标准,广州加装电梯低层补偿(1)

海都记者了解到,本周,省直机关湖前住宅区的住户陈阿姨与高层住户,就高层住户对低层住户的赔付问题进行协商,一户价格在3万~5万元。那么,协商是否能解决问题,赔付后会留下什么漏洞需要填补?海都记者进行了采访。

低层业主:影响采光 要求高层赔偿

昨日,记者来到省直机关湖前住宅区13号楼01、02单元门口,该梯位除了一楼杂物间,共有7层15户住户,其中第一层有3户住户。

陈阿姨家就位于该梯位的一层,加装后的电梯将直接通至她家门口的走廊位置。目前102住户晾晒衣物、放置空调外机都在该走廊上,若加装电梯,102住户的晾晒用具及两台空调外机则需放置在陈阿姨家门口,给她带来不便。

“我希望加装的电梯不要对我家采光、通风以及隐私造成影响。”陈阿姨说,由于高层住户采用方便使用的平层入户加装电梯方式,梯位靠近她家饭厅的窗户位置,将对她家采光、通风及隐私造成直接的影响。

加装电梯低层补偿标准,广州加装电梯低层补偿(2)

将在画圈位置加装电梯

但由于该单元已经过同梯号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并且采用平层入户的电梯加装方案已过审,现下陈阿姨只能提出3万~5万元赔偿的解决方案,广厦社区协助高层住户与陈阿姨协商。

专家:私下赔付无导则 易引起争议

该号楼高层住户于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已知的高层住户对陈阿姨提出的赔偿意见还未统一,将于周末再组织高层住户们进行协商,最终决定。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福州一些小区也遇到同样的问题,不少业主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进行赔偿,但目前,赔偿的价格并没有官方指导价,在业主们协商时,容易引起争议。

加装电梯低层补偿标准,广州加装电梯低层补偿(3)

此外,在没有官方指导价的情况下进行赔付,也延伸出两个问题。以陈阿姨与高层住户的谈判为例,其一,若高层住户对她进行了赔付,那其他已同意加装的低层住户是否需要追加一份等价的赔偿?一层与二层之间赔付的比例该如何设定?其二,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分摊高层住户对低层住户的赔偿额度。

部门:福州正在研究制定赔付指导价

据悉,厦门市在2018年出台了《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2018修订版),其中针对受损业主利益补偿的具体方案,相较于原政策,参照其他城市做法进行了补充:增设电梯应给予利益受损业主适当补偿,补偿金额从筹集资金中支出,由业主之间协商。原则上,第一层每户补偿金额不宜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除以本梯总户数的数值,第二层每户补偿金额为第一层补偿金额的一半。

记者也联系到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年,福州将参考厦门等城市出台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福州市的赔付指导价。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福州市的指导价格并不会高于业主之间协商的价格,但会从业主之间的赔付比例、低层住户之间赔偿金额比例的角度来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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