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4 渗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预制管材、滤料及原材料的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5.2.4条相关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每批的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验报告及有关的复验报告。
2 集水管安装的进水孔方向正确,且无堵塞;管道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3 抽水清洗、产水量的测定应符合本规范第5.2.2、5.2.3条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抽水清洗、产水量的测定记录。
一般项目
4 集水管道应坡向正确、线形直顺、接口平顺,管内洁净;管道应垫稳,管口间隙应均匀;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5 集水管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4的规定。
5.7.5 管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井管、过滤器的类型、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每批的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验报告。
2 滤料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不符合规格的数量不得超过设计数量的15%;滤料应不含土或杂物,严禁使用棱角碎石;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滤料的筛分报告等。
3 井身应圆正、竖直,其直径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钻井记录、探井检查记录。
4 井管安装稳固,并直立于井口中心、上端口水平;井管安装的偏斜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井段,其顶角的偏斜不得超过1°;大于100m的井段,每百米顶角偏斜的递增速度不得超过1.5°;
检查方法:检查安装记录;用经纬仪、水准仪、垂线等测量。
5 洗井、出水量和水质测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抽水试验资料和水质检验资料。
一般项目
6 井身的偏斜度应符合本条第4款的相关规定;井段的顶角和方位角不得有突变;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钻井记录、探井检查记录。
7 过滤管安装深度的允许偏差为±300mm;
检查方法:检查安装记录;用水准仪、钢尺测量。
8 填砾的数量及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用料记录。
9 洗井后井内沉淀物的高度应小于井深的5‰;
检蛮方法:观察;用水准仪、钢尺测量。
10 管井封闭位置、厚度、封闭材料以及封闭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用料记录。
5.7.6 预制取水头部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工程原材料、预制构件等的产品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每批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及各项性能检验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混凝土结构的强度、抗渗、抗冻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严重质量缺陷;钢制结构的拼接、防腐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无变形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混凝土结构的抗压、抗渗、抗冻试块试验报告,钢制结构的焊接(栓接)质量检验报告、防腐层检测记录;检查技术处理资料。
3 预制构件试拼装经检验合格,进水孔、预留孔及预埋件位置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试拼装记录、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4 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光洁平整,洁净,边角整齐;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资料。
5 钢制结构防腐层完整,涂装均匀;
检查方法:观察。
6 拼装、沉放的吊环、定位件、测量标记等满足安装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 取水头部制作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表5.7.6—1和表5.7.6—2的规定。
5.7.7 预制取水头部的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沉放安装中所用的原材料、配件等的等级、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取水头部的沉放位置、高度以及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方式等符合设计要求,拼装位置准确、连接稳固;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检查拼接连接的施工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用钢尺、水准仪、经纬仪测量拼接位置。
3 进水孔、进水管口的中心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结构无变形、裂缝、歪斜;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一般项目
4 底板结构层厚度、封底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封底混凝土强度报告、施工记录。
5 基坑回填、抛石的范围、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潜水员水下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6 进水工艺布置、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要求;钢制结构防腐层无损伤;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 警告、警示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设置齐全;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8 取水头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7的规定。
5.7.8 缆车、浮船式取水构筑物工程的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所用的原材料、砖石砌块、构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混凝土强度、砌筑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混凝土结构的抗压、抗冻试块报告,检查砌筑砂浆的抗压强度试块报告。
3 水下基床抛石、反滤层和垫层的铺设范围、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构筑物结构类型、斜坡道上预制框架装配连接形式、摇臂管支墩数量与布置方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稳定、位置正确,无沉降、位移、变形等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水下部分潜水员检查);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监测记录。
4 混凝土结构外光内实,外观质量无严重缺陷;砌体结构砌筑完整、灰缝饱满,无明显裂缝、通缝等现象;斜坡道的坡度、水平度满足铺轨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资料。
一般项目
5 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砌体结构砌筑齐整、缝宽均匀一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
6 缆车、浮船接管车斜坡道现浇混凝土及砌体结构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8—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