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了一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这个事故没什么特别的,但这个报告值得值得我们解读一下,从中可以看到最新的安全规定都有哪些
事故经过
7月24日13时55分左右,湖南湘锂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干燥车间进行旋转闪蒸干燥机调试时发生炉膛闪爆,尾端封板脱离,造成1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
旋转闪蒸干燥机未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湘锂新材料公司组织员工对旋转闪蒸干燥机设备进行调试前,由于煤气管道自控阀门经过数年的停车,其内壁以及气动阀阀芯积有煤焦油等杂质,且缺乏正常维护保养造成了阀门内漏严重。燃烧器内漏的煤气与助燃鼓风机吹入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点火开关重新点火引起燃烧器发生闪爆,导致燃烧器尾端封板被爆离炉体,正在尾端封板视镜处观察点火情况的陈某明被击中致死。
也就是设备的维护保养没做到位,导致发生了设备爆炸。
我们重点看下他的间接原因,这些也都是追责的依据。什么是间接原因,那就是没出事不会找你麻烦,出了事故就是你的罪证。
1、未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仅口头任命,没有书面的文件,并且内容也不全
2、未组织制定操作规程,
这个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要求亲自签发的
3、未组织制定双重预防机制,
划下重点,这个是最新的法律要求,现在检查和调查的时候基本上都会查这个。
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这个无解,发生了安全事故肯定是培训不到位。但应该要如实记录相关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以及培训考核情况。否则,就算不出事,这个也可以处罚的。
5、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不到位这个词用的好,没有做好肯定就是不到位。发生事故基本上就两个方面,要么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那就是培训不到位,要么就是物的不安全状态,那就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间接原因基本上都是通用的,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去往这几个方面去调查,肯定是可以找到问题的。
这个逻辑就是,如果你这些都做好了,那肯定就不会发生安全事故。既然发生了,就说明肯定没有“做到位”!
对于我们来说,去吐槽这些事故调查报告没有意义,也改变不了,这个的源头就是我们的安全法律体系和安全政策方针,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怎么按照这些规定要求去做。
郭老师之前就有过整理,总结了安全生产管理的九字诀,以及如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有哪些安全职责,以及怎么去做,怎么去尽职履职,课程里面都有具体的说明,并且都是一些非常实用的内容,可以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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