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补偿(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04
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情况:
淳化街道新华社区
01
征收目的和范围
依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苏发改基础发〔2016〕431号),该拟征地块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于淳化街道新华社区。
02
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你村(社区)土地5.1717公顷,其中农用地5.113公顷,建设用地0.0063公顷。
03
补偿标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宁区一级区片,区片价补偿标准按照《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江宁政规发〔2020〕2号)文件执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江宁政规发〔2020〕2号)文件执行。
若涉及房屋征收另行公告。
(一)区片价补偿(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补偿(公顷、万元/公顷、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