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们在天天忙着搬砖,假如有一天离开公司了,公司需不需要补偿你呢?要补偿多少呢?咱们一起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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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N、N 1只是平常生活中的用语,在法律用语中他们还有其他的称呼,N在法律中是经济补偿金,2N是赔偿金,N 1中的1是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N(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解除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6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9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0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1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的;
1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上述第7、8、9三项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代通知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使用N 1的情形只有这三项;
其他项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除了这些合法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他几乎都是用人单位非法解除的情形了,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2N(赔偿金)。
02
那么N(经济补偿金)、2N(赔偿金)如何计算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N
N及2N是按月工资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N 1中的1(待通知金)不是按月工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则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按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代通知金确实解决了实践中很多计算的麻烦,但笔者认为,如果上一个月工资不能反映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水平,用人单位在计算代通知金时应结合劳动合同约定、本单位薪酬制度规定等以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你学会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