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还是比较好判定的,但是如果碰上非机动车,那就有点纠缠不清了。
与非机动车相撞,责任怎样划分呢?
一、非机动车突然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的事故,两方责任一相等。
二、在两者共同使用的道路上,如果机动车由于驾驶疏忽追尾撞击非机动车的,一般由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三、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如果没有信号灯,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负全部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或有其他过错,可以减轻机动车责任。
四、如果道路上没有人行道,行人没有在道路两侧行走(两侧1米的宽度为界限),行人应该负主要责任。
五、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受阻,驶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未主动避让的,一般是机动车负主要事故责任。
六、如果一条路上,没有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遇见行人横穿马路没有主动避让的,机动车一般负主要责任。但是如果事发地附近有人行横道等设施,行人没有走的,一般各负一半责任。
七、非机动车行驶至公交车站附近时,一般距离车站牌30米左右,非机动车与上下车乘客发生交通纠纷的,双方负同等责任,公交车靠边停车,造成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公交车负次要责任。
与非机动车相撞,保险怎么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来说,机动车方承担责任的,会先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非机动车一方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这里有一点要提醒一下大家,由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相对来说,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即便机动车方无过错,往往也会要求车主承担1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