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语: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微博,宣布二审判决结果:“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李天一案二审后,李天一在狱中生活难熬一度情绪低落,甚至有自*的想法。
李天一母亲梦鸽坚信儿子无罪
正因如此,梦鸽急切想让儿子恢复自由身。她坚信儿子无罪。对于民意的汹涌始料未及。接近梦鸽的知情人称,“她就是一个被本能驱使的母亲”。
李天一轮奸案同案犯已获释 服刑不足一半
5月5日,有多家媒体报道称与李天一一起涉案的魏铭博(大魏)已被释放,消息一出引发外界关注。报道引述网友爆料称因魏铭博在服刑的两年时间里表现良好,允许假释。同案犯王诚和李天一仍被关押。
李天一案部分律师被处分 一律师微博称“没做错”
2014年4月17日夜里,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中,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周翠丽律师在微博中表示,其已接到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复查决定书,其因泄露庭审情况被律协处分,周翠丽在微博上称“我真的被处分了,但我坚持认为自己没做错”。据悉,该案中还有其他律师被处分。
2014年1月,李案中王某律师周翠丽在新浪微博上自曝受到公开谴责处分并贴出公开申辩书,同时将印有大红色的“北京市律师协会”抬头的“京律纪处(2014)第2号”处分决定书全部拍照贴在微博上。周翠丽律师对此处分决定书不服,于2014年1月27日向市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请求撤销处分决定。周翠丽律师表示,她没有泄露任何信息,直到案件二审结束以后,“面对判决的错误,作为辩护人,我不能哑语。”
北京市律协复查委认为,周律师作为执业律师,将庭审情况以微博、博客向媒体披露的方式公之于众,无异于向所有不能旁听的人员公布庭审情况,违反了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诉讼制度。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该予以保密。复查委员会认为妇科检查记录、病历等均属于当事人个人隐私,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应对外披露。周律师的辩解不能成立。
北京市律协有关人士表示,此案中其他律师的处分情况将于近日向公众正式公布。
业内人士介绍,律协的处分结果对律师是个“污点”,降低委托人对律师的信任,但是处分不是“行政处罚”,不会对律师执业产生实质性影响。
李天一案回顾
2月17日 案发
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5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一房间内轮奸。
月22日下午,海淀警方证实“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经多方证实,“李某某”确为李双江之子,而此次被拘距离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劳动教养刚刚过去了半年。
3月7日 嫌犯被批捕
3月2日,公安机关将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报送检察机关申请批捕。3月7日,李某某等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7月19日 提审
7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审,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作为监护人现身法院。据悉,李某某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并称事后曾给杨女士付钱,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
7月22日,李某某轮奸案庭前会议在海淀某法庭举行,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以及双方律师悉数来到法庭。李某某方的辩护律师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8月20日 第二次庭前会议
8月20日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举行庭前会,这是自7月22日以来此案进行的第二次庭前会议。被告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坚持对李某某进行无罪辩护。
8月28日、29日,李某某等5人涉轮奸案连审两天。29日晚庭审完毕后,海淀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告中称有4名被告作有罪辩护,其中3名被告当庭道歉。同犯张某甚至当庭向法院交10万元赔偿款,而李天一也被同犯供出是首个性交者。5人中仅李天一方坚持无罪辩护。
9月26日 一审宣判
海淀法院定于9月26日上午9点30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另三个被告:王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魏某某(兄)被判有期徒刑4年。被告张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被告魏某某(弟)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1月19日,李某某案二审在北京一中院少年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晚22点许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该案审理历时13小时,据北京中一院消息,李某某仍坚持无罪辩护,法院将择期宣判。
11月27日 二审宣判
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微博,宣布二审判决结果:“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