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可循,当地相关部门发布过通告,为创建和谐家园,凡是参与过这一类型犯罪的嫌疑人子女,一律限制在城区学校上学,限制出境,报考公务员政审不通过,一共是“十个一律”,此政策已经实行三年。
同时福建当地做了进一步解释,父母有这一“污点”,子女不能上公立好学校,以及高消费学校,目前只是对义务教育阶段有所限制,上高中和读大学是不受限的,家长可以为孩子选择普通公办学校。
除了福建新罗区有这一规定,其他区也有类似规定,比如长汀县规定,有这一“污点”嫌疑人子女,幼儿园、小学、初中上学都将受限,报考编制也会从严审核。
关于福建当地的这一规定,众人看法不一看到福建多个市区有这一规定,众人看法不一,一方认为“不合理”,有损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教育本该平等,一视同仁,父母犯错,不该让子女跟着付出代价,不该影响学生正常入学,将学生如此分类,并不公平,还可能让学生身心受伤。
另一方认为“合理”,以此警戒家长,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家长,若没有这一规定,子女以后还是无法报考编制,其影响也不小,还不如尽早遏制,家长为了孩子的教育,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后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