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无论是在网络货运平台订货还是平时私底下达成的运输协议、合同,在合同中必须要展现出人物,例如:发货方、承运人、收货人,一般正常情况下,都是约定送货到地方之后付运费,从装完货出厂开始算到目的地卸货,就算完成了这次的任务。
只要货物正常无损坏的情况下,承运人就可以找合同约定的一方要运费,有些是发货方结算,有些是收货人结算。
同时根据运输合同法中规定,我们承运方有权利主张向托运人或者收货方支付运费后再行卸货,在没有收到本次运输的费用之前,货在车子上是合法的,卡车司机有权利滞留货物;如果托运方或者收货方拒不支付运费,承运方就可以将车子上的货物滞留或者仓储。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根据运输合同法(提存货物)在滞留、仓储期间所产生的压车费用以及仓储费用也需要托运方来承担,在约定的期限内,如果双方依旧拒不支付运费和提取仓储的货物,那么承运方就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存货物依法拍卖来抵扣本次运输的所有费用。
法律很完善,现实很果敢这时就有卡友会提出质问了,平常约定拉货的很少会签订运输合同这一说,本来运输任务就紧了,而且这么多年跑运输下来也没有这样的习惯,基本上就是接了电话约定好吨数、运费、装卸货地点,之后就发车过去装货,哪里有那么多的心眼。
最多第一次拉的货主就打电话的时候录音,以此来作为这趟货物的证据,这样的做法就比较精明了,有凭有据就算打起官司来也不畏惧。
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来说明:在2020年10月18日13时许,一位卡友经其他朋友的介绍与货主达成口头协议,约定300公里运费1200元,货物总吨数33.5吨,货物拉到卸货就签单付款。
等到了卡友去到厂里装完货过了磅,才发现这车打包木板皮,超了接近1吨,这就是平时经常出现的“超吨“现象,这时候驾驶员与货主再次沟通,要求增加一吨货物的运费,货主也在口头上答应了加80块钱,货物总运费1280元。
隔天货物到达卸货地点厂家之后,驾驶员电话联系收货人到场验货、收货,但是收货人以时间太早为理由,现在没时间过来,要厂里的叉车先行卸货,这时候驾驶员要求得先验货、结清运费才能卸货,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收货人允诺驾驶员发银行卡号、名字过去,现在就安排财务打款,这句话驾驶员也录了音。
这时候问题来了,卡友在厂里等货的时候就联系了下一车回程的货,赶时间的情况下就先把货卸了,签完单之后就走人了,左等右等也等不到运费打过来,等再次打电话回去给收货人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被对方拉黑了。
这时候凭借着口头协议还有电话的这几段录音,驾驶员连基本的合同都没有,就算是起诉去讨要运费也是一件麻烦事,要知道卡车司机跑车对于时间很敏感的,有去打官司的闲工夫不如多拉几趟货,很多人都会抱着花钱买教训的心态,下次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更加谨慎一些。
所以现实中大多数人都不会因为一千来块钱的运费去动用法律途径,这也是那些不良收货方抓住卡车司机这一心理来“犯罪”,贪图一时的小便宜将卡友们的血汗钱占为己有,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少没卸货就给运费的货主,这只是少数。
所以必须要合法的在没卸货之前要求结运费,还得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运输合同,并约定哪一方结算运费,在法律条款的允许下,不给运费就把货拉走仓储,这是合法的,就算打官司也不用畏惧。
注:切勿鲁莽的拉走(扣留)货主的货物,在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拒绝支付运费与有相对应运输合同来作为合法证据的前提下,这样做是违法的,如果货主反过头来起诉的话,那么擅自拉走货物还得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所以在这里建议常年在外跑车的卡车司机们,平常有空闲时间多学习一下运输相关的合同法律,这对于自己讨要运费、维权有很大的帮助,平常保留证据在关键的时候也能发挥作用。
虽然大家不会因为几百几千的运费去打官司,这样既浪费时间也浪费人力物力,但是如果大家默认了这种做法,那么无良的人将会越来越猖狂,恶意拖欠运费的情况会更加泛滥。(文/卡家号:Tr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