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和原著的区别,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图解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6 04:15:37

《我不是潘金莲》电影上映,看到很多关于这部电影的讨论。电影好看吗?总觉得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刚巧我把小说和电影都看完了,于是来记录整理一下这个故事,也许看完你就知道它到底好不好看。

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和原著的区别,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图解(1)

先谈谈影片的整体观感,除了预告片中出现过的圆形方形构图切换给人惊喜之外,画面拍得很美,背景音乐和剧情的契合对观众来说起到很好的提示作用。另外,影片将原著小说中的讲故事的感觉完整地呈现出来,非常了不起。因为编剧还是小说的原作者刘震云,为了使一些内容更容易地以电影形式呈现,有些改编显得非常巧妙。

但是不足在于,这部电影看下来重心感觉都有点跑偏了。很多人只能通过这部影片看到李雪莲的荒谬,却感受不到影片真正想讽刺的官员,到底是哪里做错了最后被撤职。正如下方这个在豆瓣中的截图,人们甚至认为这部戏宣扬的是申诉者可以随意越矩(574有用),而觉得那些官员因为李雪莲这件事真的挺无辜的。

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和原著的区别,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图解(2)

意思就是,对于官员的刻画太过于脸谱化了。虽然很有可能是为了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弱化了对官场的讽刺,但是差了那么一点就是不够味了。

小说中的主角虽是李雪莲,但其实又不是李雪莲,而是那些围着李雪莲,怕她告状的官员。

让我们来重新梳理这个故事。

李雪莲到底活不活该?

影片中李雪莲和丈夫秦玉河想要再分一套房,于是来个“假离婚”,没想到离婚后丈夫和别人在一起了,还结了婚住进了新房。本来“假离婚”一下变成了“真离婚”。

相信这样的故事落到任何一个女人身上,都会是一个结果。活该。

小说中,两人的离婚是因为怀了一个第二胎,但又因为计划生育,所以来个“假离婚”,那离婚后每人各带一个孩子,等孩子生出来后再复婚。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计划的假离婚,都是违反规定。但是小说中的理由是因为计划生育,所以讽刺意味会再加一层。(电影结尾有稍微提到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孩子,但相比之下还是差了点。)

李雪莲活该是不是表示她并不冤枉?

不,她依然很冤,甚至是很委屈。最大的错是来自她的前夫秦玉河,但是法院判决下来却说错的是她,她冤不冤?她一个农村妇女,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假的会变成真的,真的会变成假的。”

那她委屈就能代表她可以不遵守章程,四处随意告人了吗?

当然不。法院是按章程办事,判决没有出错。到处扰乱社会治安不懂法的李雪莲确实称得上“刁民”。

看到这里我们才讨论到主题了。那就是:

那为什么每个官员都怕她告状?

我们看看书中的描写:(郑县长)他不明白的是,李雪莲闹的是婚姻的事,二十年来,各级政府怎么插手到人家的家务事里了?而且越插越深,李雪莲本是一农村妇女,她的一举一动,怎么就牵着各级领导的鼻子走了?这过程是怎么演变的?大家到底怕的是什么?

我们梳理一下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序言第一章——李雪莲最初是想证明自己和秦玉河假离婚,结果法院判决自己是真离婚,她不满意这个结果,继续上诉到县里,再上诉到市里,结果市长一句话,被派出所请去“喝茶”,拘留之后决定不上诉了。然而丈夫污蔑自己是潘金莲,一个罪名扣下来污了她名声,为了她的名声,她继续告状。这一回她告状告到了北京,恰巧北京开人大,她告状告到了首长面前,省长被首长批评,于是一怒之下撤了那些“无作为”官员的公职。

序言第二章——二十年后(影片中改编成了十年后)过去了,李雪莲也上访了那么多年(但其实都没上访成功),人代会又要召开了,官员们害怕她再去上访,展开了各种劝说,采取各种策略阻扰她上访。

荒谬吗?相信看影片的很多人都会觉得李雪莲简直不可理喻。但是就像蝴蝶效应一样,通过李雪莲的荒谬告状,却慢慢揭露了各级官员的丑恶和不作为。一开始明明李雪莲不占理,但大家偏偏怕她。为什么?

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和原著的区别,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图解(3)

我们来看看这些官员们的名字:

省长储清廉(影片中委婉改成了储敬琏)

市长蔡富邦(在影片中未出现这个名字,仅保留了角色)、马文彬

县长史为民(影片改为史惟闵)、郑重(影片改为郑众)

法院院长荀正义(影片改为荀正一)

法院专委董宪法(影片删了这个角色)

法院法官王公道

法院庭长贾聪明

是不是觉得这些名字很好笑?王公道是真的公道吗?还是仅仅是枉公道?郑重做事稳重吗?

在书中,王公道带领一批人去北京找李雪莲的过程中,有人请他吃饭,因为“老家有个案子,想请王院长帮忙。”,饭局上各个都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请吃饭的老白和老毛在盘算什么时候最适合开口提请求,王公道在想怎么躲过别人的请求——王公道吃了一惊,做一个猪鬃生意,竟有这么大的标的(2000多万),正因为标的大,肯定是桩难缠的官司,便更加显出醉意,舌头绊着嘴说:“我可有些醉了。”

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是不是觉得似曾相识,为了自己的事情,请上司吃顿饭,这种事情就在身边发生着。

影片中,贾聪明之所以让赵大头去搞定李雪莲,是为了“替领导分忧”吗?不是,是因为想要升职到副院长。而赵大头愿意跟贾聪明达成交易,也不是单纯为了“白得一个老婆”,而是想要自己的儿子能在畜牧局里转正。

是不是很中国特色?是不是司空见惯?升职转正都不是按照章程来,都是看你能不能为领导分忧,领导一句话的事。

甚至因为太普遍了,我们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在书中,关于贾聪明想升副院长的事情还有一段很精彩的描写——副院长的位置空了半年,谁也没有上去。没上去贾聪明和庭长们着急,法院院长王公道却不着急。一粒葡萄,三十多只猴子在争,葡萄只能扔给一只猴子,葡萄不松手,三十多只猴子都围着你转,葡萄一丢手,丢到一只猴子嘴里,其他猴子会一哄而散,吃到葡萄的那只猴子,也会转脸不认人。现在的人都短,搞政治也跟做买卖一样,皆一把一结。而葡萄留在自己手里,还不单能让猴子们围着你转,更大的益处是,这些猴子不会干转,或多或少,总会给你献个寿桃。

影片中郑众和王公道为了让李雪莲保证她不会再去北京告状,让她写保证书。李雪莲的回应是:“不是不敢,事儿不是这么个事儿,理儿也不是这么个理儿,我有冤可以不申,但不能给你写保证书,一写保证书,好像是我错了,一时错还没啥,不是十年来全都错了?”

郑众跟她说只是走个形式,她摇头说:“现在是个形式,将来一出事,你们拿这张纸,就能把我抓起来。”

李雪莲是个法盲,但却不是第一次跟官员们斗,里面的弯弯道道她清楚得很。怪不得大家都觉得这部戏能上映就很不错了。

电影中,李雪莲被请去喝茶是不是市长的意思?说是也是,说不是也不是。市长只说,在这几天把李雪莲弄走,不要影响文明城市的评比,有没有让警察把她抓起来?没有。虽然旁白和小说都说,一层层命令传下去,那句话早已变了样。但请喝茶确实不是市长的意思吗?为什么会变了样?

不过是不想担责任,说出个模棱两可的指示罢了。

就像刘瑜说过的一句话,“当一个恶行的链条足够长,长到看不到链条全貌时,每个环节的人都有理由觉得自己很无辜。”

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和原著的区别,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图解(4)

李雪莲告状告了那么多年,成功了吗?

影片中没有直接说,但也从他们的对话中告诉我们,没有成功。王公道和县长郑众在对话中一直在提到,不能让她和上一次告状一样,不然他们的职位也会被撤掉。而所指的上一次告状就是指十年前那一次。也正是因为没有告状成功,她才要继续告。

这些年的告状为什么没有成功,影片后面会告诉你。看守、进京前的审查、四处追捕……这些手段都是必要。

书中有更详细的描写是电影没法呈现的:二十年来,在年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她到北京告过十九次状,其中被当地警察拦住十一次,半道上,被河北警察拦住过三次,还有五次到了北京,被追过去的该县警察在旅馆里找到三次,也是被“劝回”三次,剩下两次,一次到了长安街,被北京的警察扣住,一次终于到了天安门广场,又被广场的警察扣住。

除了上述对小说的必要删减,影片中有哪些地方的改动值得一说?

在北京李雪莲借住在赵大头住处时,赵大头半夜进屋,黑暗中打量李雪莲,影片中李雪莲睁开眼问她:“大头,干嘛呢?”但小说中的描述是:“大头,该干嘛干嘛吧”,接着打开灯。最后赵大头说,“我是这样的人吗?”李雪莲又说了一句:“你现在不干,以后就别后悔了。”

我更喜欢小说中的李雪莲,她虽然委屈,执拗,但更明白自己的处境。

电影中王公道向郑众请示如何防止李雪莲今年继续告状时,说:“我说话难听,您别在意。这事儿不由您说了算,您不想当,万一市长还想当呢?”事实上是删了一小段敏感的话的——“领导的心思,也像李雪莲的心思一样,咱也猜不准。您以为撤干部领导会心疼呢?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干部,撤一批,人家正好换上一批自己的人。

最后影片马文彬对郑众的教导说的要反思李雪莲事件后,小说中其实还有一段讽刺的话是没法播的——“还有,那个妇女虽然告状不成立了,但也要马上把她弄回县里,人代会还有一天,防止她狗急跳墙,在北京又节外生枝,这也是一个细节。”

小说中,李雪莲的故事完结于她听完果农说的话,“噗嗤”笑了。到底她是再换一棵树上吊,还是跟影片中改编的结尾一样,重新做人,我们不得而知。最后影片中她和县长老史重新遇上的桥段是新增上去的。

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和原著的区别,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图解(5)

如果整个故事,李雪莲不是为了“真假离婚”的事情,而是更大的冤屈上访告状,也许更能引起观众的愤怒和共鸣。观众也不会和影片中的人一样觉得她是无理取闹了。

但是为什么刘震云并没有那样去写,我始终觉得从一个荒诞的官司出发,才更衬出官员们的荒诞可笑。

又重新回到故事的开头,我们心里其实还是会有疑惑:

为什么李雪莲这么在意被污蔑成潘金莲?

“潘金莲这事,可比离婚真假有趣多了,离婚真假,马上就显得不重要了。比这些还重要的是,如果李雪莲成了潘金莲,不管秦玉河和她离婚真假,都情有可原,谁愿意和潘金莲生活在一起呢?换句话说,有李雪莲成了潘金莲垫底,秦玉河干什么都是应该的。李雪莲马上由原告变成了元凶。”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逻辑,才是更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李雪莲的故事结束了,而事实上在小说中正文才刚开始。

正文才1万字左右。因李雪莲告状而下马的县长史为民,开了餐馆卖肉。正值年关,他从北京回家,买不到火车票,想到了绝妙的好主意——拿了块纸皮写上“我要申冤”,接着把这张纸举到了头顶。没等一分钟,四个警察冲上来,把老史当成上访者捺到了地上。最后被两位警察押解回乡,终于赶上了打麻将。

正文的题目叫《玩呢》。

不如思考一下,为什么在年关和在人代会的时候,会这么担心上访者出现?

“饭馆外开始有人放炮,也有人在放礼花,隔着窗户能看到,礼花在空中炸开,姹紫嫣红,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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