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安“以案说法”系列报道24:
液化气罐
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使用、存储、运输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然而有人却做起了非法
倒卖罐装液化气的“生意”!
8月3日上午,莒县公安局阎庄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林某驾驶面包车向村民非法销售液化气,民警随即对其车上装载的液化气罐进行查扣。经询问,林某供述了其驾驶面包车在辖区走街串巷非法倒卖罐装液化气的违法行为。
目前,林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一辆小车,一台磅秤,几个压力罐再加一把导气枪,就组成了一个流动液化气灌装点。在一些村庄、居民小区或是餐饮店铺较为集中的地方,流动倒卖液化气小贩的现场“倒气”行为十分危险。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非法销售液化气的危害
1公斤液化气相当于5-6倍烈性炸药,赶上夏季气温高、气压增大,极易引发爆炸。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倒气商贩会掺入二甲醚(国家已明令禁止二甲醚作为燃料使用),有些纯液化气只占40%,而且二甲醚有腐蚀性,易致使气罐密封圈老化引起漏气,遇到火花易引发爆燃。
日照公安提醒
购买煤气瓶或充气,应到具有安全条件、手续齐全的规范站点。如发现“倒气”行为,请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