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的赵女士向生活报记者反映,其父亲2011年去世后“注销”了户口,火化之后也领取了丧葬费。但6年后的一天,她突然接到黑龙江省公安厅的电话,称全省开展户籍清查行动,检索排查到她父亲的户口没有注销,赵女士又去派出所注销了一次户口。“这几年因为注销户口的问题,错失了一次动迁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继承房产的问题也耽搁了几年。”赵女士很困惑,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当年注销户口没成功。16日,生活报记者赶赴牡丹江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01
老人去世6年
警方打来询问电话
家住牡丹江的赵女士介绍,2017年的一天,她突然接到省公安厅的电话,称全省开展户籍清查行动,检索排查到她父亲的户口没有注销,要找她父亲,把她吓了一跳,因为她父亲已经去世6年了。
据介绍,赵女士的父亲赵作诠1930年出生,曾是牡丹江电线厂干部,2011年去世注销户口后火化下葬。省公安厅的工作人员来电时,又询问这六年她家是否领取了赵作诠的工资,赵女士回答没有领取其父的工资。第二天,赵女士又接到牡丹江爱民区大庆派出所的电话,也问她是否领取了其父的工资,并让她到派出所重新注销已经死亡6年的父亲的户口。
02
“不注销也不让火化啊?”
赵女士说,2011年父亲去世后,家人很快就把丧事办了,单位的丧葬费是正常领取的,而且在火葬场进行的火化,家人和亲朋好友参加丧事的人不少,不存在家属故意不注销的可能,“而且注销户口是火化之前的一道手续,没有这道手续就不能进行火化。”
赵女士说,2017年她去派出所重新注销户口时,询问工作人员2011年户口为什么没有注销成功,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答复“有可能是没注上。”“怎么能没注上呢?人都火化了,戳也卡上了。”赵女士不解地表示。
03
家属出示两份注销手续
随后,赵女士向生活报记者出示了她为死者办理的两份注销户口的手续。记者注意到,第一个手续是老人的户口,登记页上盖着注销章、具体进行操作的户籍民警名章,标注的注销日期为2011年4月11日。
第二份注销证明是在6年之后,这份户籍注销证明上显示的注销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死亡日期也是2011年4月10日,死者其他身份信息都一样。
注销手续
04
注销问题给家属带来困扰
赵女士说,2011年5月,她要把父亲生前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几次来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时都被拒。“对方让老人过来,我说去世了,工作人员把身份证号输入系统查询说,系统显示人还在。”赵女士说不能啊,户口都注销了。对方说应该以系统登记为准,要不她先公证吧。
赵女士找到当年办理户口注销的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大庆派出所,当时范警官处理此事,他的答复是,“你家老人的户口已经注销了,不用开注销证明,用户口就好使。”“我在房产和派出所之间走了几个来回,那时候公证处要死亡证明,但证明找不到了,注销的事也没整明白。我想我是独生女,房产早晚都是我继承,所以我就没再办这个事。”赵女士说。
后来,2011年,她家这一片区征收,因为房子在老人名下,赵女士一家就没交房,错过了这次拆迁,征收项目持续两年就停了,赵女士家错失了一次动迁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
又过了5年,赵女士家打算再去办理房产继承,还是出了许多插曲,尽管现在注销已不是影响继承房产的主因,但是对于当年没注销顺利过户的问题,她难以释怀。
05
牡丹江市公安局介入调查
赵女士说,当年最了解情况的是大庆派出所的管片儿民警范警官,但是他去世了,想把事情搞清楚就更难了。
15日,生活报记者通过电话向现任的张警官进行咨询。他表示,此前的事情他不了解,但赵女士说的先注销再火化的程序是对的,至于为什么注销后却显示没注销,需进行第二次注销,他以前没听说过类似的事,也说不清楚原因。大庆派出所的负责人建议生活报记者联系牡丹江市公安局。
16日,生活报记者找到牡丹江市公安局,提交相关证据后,相关负责人非常重视,承诺联系爱民分局找到当年经办的内勤民警了解情况。
记者:王萌
(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