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盖房子,对于几乎每个农民而言,都是一件大事,然而,不少农民却因为对建房政策认知的缺失,而辛辛苦苦造了一处违建。
近期,河北的一位农民,就收到了一份“”限期拆除”的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对翻建多年的农房进行拆除,理由是涉嫌违建。而这一事件也让很多农民对农房翻建,增加了不少担忧。
其实,近两三年建房政策改动的幅度很大,很多农民并不了解详情,也正因如此,“建房的时候无人说,建好之后被推倒”的情况,让很多农民损失不小。
农房加盖二层是否也需要审批?
从2019年9月开始,农村建房就已经从“”自由建房”转变成了“”规划建房”,农民在建房之前,必须先提出申请,获得《城乡规划建设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也就是所谓的“两证”。而这一政策,既包含房屋的整体翻盖,也包括房屋的局部翻盖,因此,现在农民加盖二层楼,严格意义上来讲,照样需要提前审批,否则将会被定义为违建。
与此同时,现有农村房屋翻建中,最特殊的一种情况,就是对“一户多宅”的翻建。因为在“一户一宅”政策的严格执行下,一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享受对其翻建和居住的权利。而依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一户一宅”的深层含义,同样也代表着“一户多宅”禁止被全部翻建,在部分地区,当农民提出翻建农房申请后,往往只会获得一处房屋的翻建权利,甚至是驳回申请。
总的来说,随着2019年9月左右的时间开始,农村建房就已经开始全面实行“先申请、后建设”的措施,因此,农民加盖二层楼或三层楼,同样也需要提前申请,否则,新建的房屋很可能会被限期拆除。同时,考虑到“一户多宅”的特殊性,其翻建时受到的限制相对更多,更容易因一时疏忽被认定为违建,农民千万别大意。
翻建多年的农房,收到“限期拆除”怎么办?
想要让农房合法,就必须补办手续,而关于补办手续,大家需要注意一个时间点,那就是2020年7月3日。在此之前,已经建好的农房,只要未私自扩建、多建或占用耕地建房,一般都允许补办建房手续。但是,在此时间点之后,无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新建、续建、扩建房屋均属于新增违建,只拆不赔。
除此以外,对于收到“限期拆除”的农房,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农民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农房用途用于自住,翻建没有超过原有面积,没有加盖加高且是该农户目前唯一的住所。这种情况,出于保障农民“户有所居”,农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请求撤回“限期拆除”。文章第二段提到的河北的农民,就是这种较为幸运的情况。
面对建房政策的加严,农民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一个是农民千万不要轻视建房政策的改动,在动工建房之前,一定要提前申请,以免自己“房钱两失”。另一个是1987年之前存在的“一户多宅”,可以按全部面积进行确权,但在1987年之后形成的“一户多宅”,只能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面积进行确权,多出的部分将重新归于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