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8. “杨红俊”的专利申请信息
从公开资料显示,杨红俊申请的发明专利名称叫做“无刷电磁励磁电机”,申请人是昆明市公安局看守所,申请日为1995.09.19,公开日为1997.03.26。这些信息看起来与网上传言的李红涛倒是能对得上号的。
图9. “杨红俊”的专利申请说明书
但是从其发明说明书来看,该发明的目的并不是将“有刷电机”升级为“无刷电机”,而是在于提供一种成本低,效率高,节约材料的适用于大容量、高转速设备和低转速力矩传动的无刷电励磁电机,甚至在介绍技术北京市也直接承认永磁无刷直流电机为现有技术,因此,仅从该发明说明书得到的信息来看,李红涛作为“无刷电机”发明之父称谓的真实性,就要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图10. “杨红俊”的专利申请法律状态
图11. “杨红俊”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吊诡的事情还在于,图8中“杨红俊”的专利申请信息中只有申请日,公开日,却没有最重要的授权公告日,而该申请的法律状态显示的也是“专利权视为放弃”,这也意味着,杨红俊的专利申请在进入实质审查之后并未获得通过(遭到了驳回或无效),其也并未要求专利复审,简而言之,杨红俊并没有获得所称“无刷电励磁电机”的专利权。
专利没有通过的原因自然是多种多样的,但单从图11中专利权利要求的撰写来看,其中就存在着大量不符合规范的地方,譬如独立权利要求1中,申请人将“电机本体”,“位置检测器”,“功率控制器”写入了特定技术特征部分,但是由说明书(图9)可知,这几个部件实际为公知部分,应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这么写会造成保护范围不清的问题,甚至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除此之外,还存在着譬如编号没用括号、引用权利要求时用“和”而非“或”连接等等问题,粗看之下,该权利要求的撰写十分业余,很大的可能性会在实质性审查时被要求改正,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则该申请将会被视为主动放弃。
三、李红涛是否获得了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