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立案吗,已婚男和小三同居多久算重婚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6 17:17:52

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立案吗,已婚男和小三同居多久算重婚(1)

怎么算重婚,看完本文就明白了

一、关于事实婚姻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民事案件中不承认事实婚姻,只认定为“同居关系”。刑事案件中承认事实婚姻:“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年12月14日])

2、刑事案件中认定为事实婚姻只限定于法定婚姻在前,事实婚姻在后的情形,不包括“事实婚姻”(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同居关系”)在前,法定婚姻在后的情况。如甲与乙未经登记结婚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甲又与丙登记结婚,则甲不构成重婚罪。因为甲与乙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甲登记结婚之前,没有侵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3、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应该这样认定: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虽未明确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公开有子女出生等,让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与他人一起持续、稳定的生活,甚至生了孩子,也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因为他们可能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不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所以,认定事实婚姻的重婚,需要在周围群众中做大量调查取证。

4、被骗与他人结婚的,不会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的主体

有两种人:第一种是已经结婚的,即已经登记结婚又再次结婚(包括事实婚姻)的;第二种是没有结婚的,即明知他人已经登记结婚又与之结婚(包括事实婚姻)的。

三、处理重婚案件的政策精神

1950年婚姻法颁布以前的重婚,一般不再追究;1950年婚姻法实施以后的重婚,必须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严肃处理。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好坏、重婚的原因、重婚时间长短、有无子女和子女利益等情况全面加以考虑,依法处理:

(1)对于那些因喜新厌旧、玩弄异性、好逸恶劳、贪图享受、骗取钱财或者“传宗接代”等剥削阶级思想而重婚的,除解除其非法婚姻关系外,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于有些农村妇女因严重自然灾害、生活困难等原因,外出与他人重婚或者同居的,应向其严肃指出,重婚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一般可不以重婚罪论处。

(3)对有的妇女由于反抗包办、买卖婚姻;或者一贯受虐待,没有建立夫妻感情,坚决要求离婚,不但得不到支持,反而遭受迫害,而与他人重婚的,也不应以重婚罪论处。(周道鸾、张军主编《刑法罪名精释》,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版)

事实上,大部分重婚案件,或者因为其他案件被牵扯出来,或者只能以这个罪名收场,纯粹因为重婚被追究的,相对较少。

四、刑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重婚罪属于公诉案件,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