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适用范围
1.1.1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建设中土方路基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标准。
1.1.2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建设中湿陷性黄土地区情况下城市道路土方路基施工,可供其他同等地质条件下其他等级公路路基施工参照执行。
1.2 引用标准名录
1.2.1 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国家现行标准:
1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
2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
3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4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6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
1.3 术 语
1.3.1 路基 subgrade
按照道路路线位置和横断面要求修筑的带状结构物,是路面结构的基础,承受由路面传来的行车荷载。
1.3.2 路床 roadbed
路面结构层底面以下0.80m范围内的路基部分,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床(0~0.30m)和下路床(0.30m~0.80m)。
1.3.3 湿陷性黄土collapsible loess
在一定压力作用下受水浸湿,土结构迅速破坏,并产生显著附加下沉的黄土。
1.3.4 路堤 embankment
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路堤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堤和下路堤,上路堤指路面底面以下0.80m~1.50m范围内的填方部分;下路堤指上路堤以下的填方部分。
1.3.5 路堑 cutting
低于原地面的挖方路基。
1.3.6 CBR(加州承载比)californiabearingratio
表征路基土、粒料、稳定土强度的一种指标,即标准试件在贯入量为2.5mm时所施加的试验荷载与标准碎石材料在相同贯入量时所施加的荷载之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1.4 施工准备
Ⅰ 技术准备
1.4.1 收集施工相关技术标准。
1.4.2 熟悉道路路基各种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掌握道路路基施工要点及质量检验标准。
1.4.3 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4.4 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复测,增设水准点等。
1.4.5 对现场管线进行调查,绘制管线调查图,对影响的管线制定迁改或保护措施,上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办理手续后实施。
1.4.6 确定取土场,并对路基填料进行复查和取样。
1.4.7 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路基土进行天然含水率、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试验,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膨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Ⅱ 物资准备
1.4.8 土方填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4.8的规定。
表1.4.8 路基填方材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
Ⅲ 施工设施准备
1.4.9 施工机械: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平地机、振动压路机、三轮压路机、自卸汽车、洒水车、轻型夯实机具等。
1.4.10 工具用具:铁锹、钻子、小推车等。
1.4.11 监测装置:GPS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3m直尺、平整度仪、环刀、弯沉仪、钢卷尺等。
Ⅳ 作业条件准备
1.4.12 填方路基施工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1 地面积水、积雪(冰)和冻土层、生活垃圾等清除。
2 填方中使用房渣土、工业废渣等需经过试验,确认可靠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4 路基填方高度应按设计标高增加预沉量值。预沉量应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商定确认。
5 临时排水、防水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6 临时施工便道修筑,施工用水、电安装完成。
1.4.13 挖方路基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1 排除地面积水,并疏干;处理树根坑、井穴等;整平地面。
2 设置临时排水、防水设施。
1.5 施工工艺
1.5.1 路基填、挖施工工艺流程见图1.5.1。
1.5.2 测量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立平面高程控制网,每100m~150m需设置一个水准点。
2 测放道路中线,每10m~20m宜设置一中线控制桩。
3 中线和高程控制桩应稳固,并做好警示保护措施,破坏应及时恢复,每月需校核一次。
1.5.3 路基填、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严禁作为填料。
2 淤泥、冻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基,确需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滿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图1.5.1 路基填、挖施工工艺流程
3 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含水率不适宜直接压实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需要使用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经检验滿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4 粉质土不宜直接填筑于路床,不得直接填筑于冰冻的路床及浸水部分的路堤。
5 不同性质的土应分类、分层填筑,不得混填,填土中大于10cm的土块应打碎或剔除。
6 路基填筑中宜做成双向横坡,一般土质填筑横坡宜为2%~3%,透水性小的土类填筑横坡宜为4%。
7 路基填筑时应严格控制每层松铺厚度,每层虚铺厚度应视压实机具的功能确定。轻型夯实应小于20cm。
8 路基填土中断时,应对已填路基表面土层压实并进行维护。
9 原地面横向坡度在1∶10~1∶5时,应先翻松表土再进行填土;原地面横向坡度坡度陡于1∶5时应做成台阶形,每级台阶宽度不得小于1m,台阶顶面应向内倾斜;在沙土地段可不作台阶,但应翻松表层土。
10 含水率过大,可翻松晾晒至需要含水率再进行碾压,也可掺入适量石灰处理。掺灰后应将土、灰拌匀,其最大干密度应通过击实试验确定。
11 如含水率过小,可在土场或现场均匀洒水处理。
12 填土应分层进行。下层填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填筑。路基填土宽度每侧应比设计规定宽50cm。
13 路堑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或地层中夹有易塌方土壤时,应及时办理设计变更。
14 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15 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建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16 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5.3的规定。
17 弃土、暂存土均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正常使用与维护,且避开建筑物、围墙、架空线等。严禁占压、损坏、掩埋各种检查井、消火栓等设施。
表1.5.3 施工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m)
1.5.5 路基整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基整平时,应恢复道路中线、路基边线。
2 整平时先用挖掘机、推土机或装载机进行初平,后用平地机精平,初平与精平应同时穿插进行,以节约时间,减少水分损失。
3 整平后应及时碾压。
1.5.6 路基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实应先轻后重、先慢后快、均匀一致。压路机最大速度不宜超过4km/h。
2 填土的压实遍数,应按压实度要求,经现场试验确定。
3 碾压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压路机轮外缘距路基边应保持安全距离,压实度应达到要求,且表面应无显著轮迹、翻浆、起皮、波浪等现象。
4 压实应在土壤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率值的±2%时进行。
5 压实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构筑物安全。
1.6 季节性施工
1.6.1 雨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基土方应避开主汛期施工。
2 路基因雨产生翻浆时,应及时进行逐段处理,不应全线开挖。
3 挖方地段每日停止作业前应将开挖面整平,保持基面排水与边坡稳定。
1. 6.2 冬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堤填筑不宜在冬期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应编制冬期施工方案,保证路基填筑质量。
2 填筑路堤,应按横断面全宽平填,每层松铺厚度应比正常施工减少20%~30%,且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0mm。当天填土应当天完成碾压。
3 冬期过后必须对填方路堤进行补充压实,压实度应达到本规范相关要求。
1.7 质量标准
Ⅰ 主控项目
1.7.1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1.7.1 的规定。
1.7.2 压实密度应符合试验段确定的施工工艺,沉降差不应大于试验路段确定的沉降差。
表1. 7.1 路基压实度标准
续表1. 7.1 路基压实度标准
1.7.3 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Ⅱ 一般项目
1.7.4 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Ⅲ 其他质量要求
1.7.5 在施工时应控制填料的含水率在最佳含水率的±2%之间。若出现路基软弹现象,应将反弹处的软土翻开晾晒、风干至最佳碾压含水率,或加灰处理后再进行压实。
1.7.6 路基范围内遇有软土地层或土质不良、边坡易被雨水冲刷的地段,当设计未做处理规定时,应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1.7.7 使用房碴土、粉砂土等,应经试验确定。
1.7.8 在分隔带内铺设防渗土工布,防止雨水渗入路基,在分隔带表面植草或植树等方式,减少雨水渗入路基内部。
1.7.9 施工中应有防洪、排水及必要的护坡等设施,避免地上地下水侵入地基引起湿陷。
1.7.10 每项测量成果必须进行复核,原始记录应存档。
1.8 产品保护
1.8.1 土方路基在雨后没有晾干以前,应封闭交通,禁止车辆进入。
1.8.2 已经完工的路基禁止用作施工道路,施工中的重型车辆应通过施工便道行驶。
1.8.3 在黄土路基填筑达到设计标高时,经检测合格后,应尽快进行路面基层的施工。
1.8.4 保护好高程控制点和线位控制桩。
1.9 职业健康安全
1.9.1 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围挡。
1.9.2 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9.3 施工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规定。
1.9.4 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1.10 绿色施工
1.10.1 每天对施工现场围挡进行维护,保证围挡干净整洁。
1.10.2 施工垃圾应及时外运,对现场不能及时清运的存土堆、裸露的地表采取用防尘网覆盖或进行临时硬化处理等抑尘措施。
1.10.3 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遮挡、抑尘等措施,易飞扬和细颗粒建筑材料封闭存放,余料及时回收。
1.10.4 在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备,无法设置并经过有关部门允许的,必须设置临时车辆清洗设备。
1.10.5 运送土方、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
1.11 质量记录
1.11.1 执行本标准应形成以下质量记录:
1 土壤液塑限联合试验报告。
2 土壤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率试验报告。
3 见证记录。
4 测量复核记录。
5 土壤压实度(环刀法)试验记录。
6 隐蔽验收检查记录。
7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8 落锤式弯沉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