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从2006年每人每年10元上涨到20元、30元、50元、60元、80元、100元、120元、150元、180元、200元、220元、240元、250元、280元、320元。 也就是说,从2006年开始,年年增长,开始幅度比较小,每年增加10元,后来提高增长幅度,每年增加20元,最高增加40元。
但这样增长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19年,我国新农合参保人数是10.2亿人,到2020年下降到9.98亿人,也就是“断交”人数达到2200万,降低了2.2%。如果按这个比例递减,5年就会减少1亿参保人数。
那么,新农合参保人数逐年递减会带来什么影响呢?如果新农合参保人数持续减少,会直接影响新农合的持续发展。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新农合医保报销的资金来源,一是国家补贴,二是个人缴纳的医保费。整个医保就是一个资金池,参保人数越多,国家补贴越多,个人缴纳的也越多,资金池里的资金就比较充裕,个人报销就有保障。如果参保人数越少,国家补贴也越少,资金池里的资金就越少,个人报销就难以保障。因为,医保的基本原理就是,多数健康人的缴费保障少数肺健康人的报销,而且还有国家的按人头补贴资金,所以,参保人越多,越有保障。
那么,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阻止“断交”现象持续发展,激励参保人数增加。而要阻止“断交”人数持续发展,就要弄清楚一部分人为什么“断交”?
原因其实很简单,缴费太多,负担较重,一部分经济困难的家庭承受不了。比如,一个经济困难的5口之家,一年要缴纳1600元,几乎是三四亩地一年的纯收入,如果再加上每人300元的养老保险,这个5口之家要缴纳3100元的医保费和养老保险,一部分收入低的家庭的确难以承受。
新农合还有一项规定,就是“个人账户年底清零”。新农合刚开始几年,个人账户的钱如果到年底没有花完,可以转到下一年继续使用,但后来这个规定变了,变成个人账户的钱如果年底用不完就会被清零。于是带来一个什么现象呢?很多人到年底突击买药,你说买那么多不经常用的药,一个是造成国家资源浪费,一个是造成个人财产浪费,但如果不卖药,剩余费用就会被“清零”,感觉吃亏。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一部分人选择“断交”。
那么,如何让参保人不“断交”呢?
第一、降低增长幅度和个人缴费标准。就是将个人缴费标准每年上涨20元到40元,降低为每年增加10元到15元。也就是说,如果按每年增加10元计算,现在应该是150元,如果每年增加按15元计算,现在应该是225元。
第二、取消个人账户“清零”的规定。其实,新农合医保个人账户你的费用并没有多少,不必要“清零”,可以转到下一年的个人账户,继续使用。这样,大家感觉参保不会吃亏,便不会“断交”了。
总之,新农合医保缴费标准频繁上调,而且上调幅度越来越大,一部分经济困难的家庭难以承受,所以,导致“断交”人数逐年增长,影响新农合持续发展运行。建议降低新农合缴费上调幅度和缴费标准,取消个人账户年底“清零”,引导农民积极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