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官方微博上@犬主,表示其违反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按规定,依法对黄先生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要求其前往居住地辖区执法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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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主 黄先生:
保安和邻居都对它比较熟悉,比较喜欢它,当时女儿出门比较仓促,我也没想那么多,就让它独自下去了,做了一个错误的示范,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我们表示歉意。
”
据了解,目前,深圳有登记在册的犬只23.8万左右,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表示,接下来会对养犬的不规范行为严格执法。
来源:CCTV热线12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