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话说得好,
叫做“好亲朋莫交财”。
2021年的1月份,
贵阳的杨女士和朋友一起购买了一辆汽车,
可这车杨女士自己没怎么开不说,
还背上了一身的债务,
这下杨女士才算是明白了这句老话的含义。
魏女士:不要子虚乌有,你不要以为你单方面说的都是事实。杨女士:我不管我说的是不是事实,但凡我说一个谎我不得好死...她挂了...
通过电话争执的双方,就是杨女士和她的朋友魏女士,杨女士说,当时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在魏女士的提议下,两人合伙购买了一款价值26万元的林肯SUV。
杨女士:去年1月份跟朋友一起买了一辆车,车在我的名下,我是车主,当时她出了6万我出了3万。
两人共同凑足了大约10万元的首付后,将汽车登记在杨女士的名下,并向银行进行了贷款。
杨女士:后来她没有钱了,就拿这辆车去抵押。写了协议,每个月抵押公司的贷款由她来付,车贷由她来还。看到对方写了一纸承诺,杨女士也就没有追究,可今年4月,她却接到了银行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