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日报-邢台网】
刘先生:我家住任泽区,想问一下办理《动物检疫证明》需要什么手续?另外,想问一下任泽区畜牧局的具体位置?
任泽区农业农村局回复:调运犬、猫前,饲养者应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安卓手机下载、注册、使用动物检疫申报APP)。饲养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个人申报检疫的,应当出示狂犬病免疫证明及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其中,饲养者调运的犬、猫狂犬病免疫期应超过21天。实验室检测报告由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内容包括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或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检测以及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
该区畜牧局目前名称为“邢台市任泽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在任泽区光明路216号。办公电话为0319-7512239。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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