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关于“柳州豪宅养鸡”的视频和图片引发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网友称,拿那么好的房子来养鸡简直是“暴殄天物”。不过也有网友称,业主在自己家里养鸡又不放出去,并不违法。
“你和我说你住CBD,但是没想到你用来养鸡!”这则时长13秒的视频火了,画面显示这处毛坯房内养了十多只鸡,房子里还有喂食的饲料、食槽和水盆等用具,地面上可以看到有不少鸡屎,卫生条件较为堪忧。
在红豆社区柳州论坛,发帖网友则称,“是回迁的业主养的鸡,这边回迁户虽然住进了电梯房,但还是不忘了过去的田园生活,你喜欢这样的邻居吗?”也有网友回帖表示,“我的白沙亲戚回迁后没钱装修,就用c一套毛坯房来养他的德牧犬,狗叫声经常被投诉”。
相关视频和帖子在网络上传播后,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表示,房子是用来住的,拿那么好的房子来养鸡,容易产生环境卫生问题,鸡鸣也产生了扰民问题,如此养鸡还会降低居住品质,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查处。不过也有网友表示,他是在他家里自己养鸡,没有影响公共场所,外人没有权利干涉。
记者了解到,养鸡的楼房是滨江东路一处回迁安置房,并非商品房小区。据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回迁安置的业主有好几套房,今年春节前,该回迁户买了活鸡临时在回迁房里养,物业获悉后一直在跟进处理,春节后就很快清理完毕,目前已经没有再养鸡了。
在自己家里养鸡是否合法?
记者咨询了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一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如果市民发现有违规饲养家禽家畜等行为,可以拨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相关部门将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