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则中有关“手球犯规”的规定如下(下文中示例均为中国足协提供的典型示例):
1.如果队员有下列行为,通常情况下是犯规:
-在其手/手臂与球发生接触后得到球/控制球,之后:
- 将球射入对方球门得分
- 制造出一次射门得分的机会
- 球打到其手/手臂后直接进入对方球门得分,尽管这是个意外(包括守门员)
(手球后射门得分,犯规,新规则下进球应无效)
— 在下列情况下用手/手臂触球:
- 手/手臂使他们的身体不自然的变大
- 手/手臂高于/超过肩部的高度(除非队员是明显去处理球时球碰到手/手臂)
以上情况同样适用于,球从靠近他的其他队员的头或身体(含脚)出球后直接打到该队员的手/手臂
(手使身体不自然的扩大,犯规,新规则下应判点球)
(主动处理球之后手球,新规则下不犯规)
2.除上述的犯规外,如果球触到队员的手/手臂,通常情况下不是犯规:
-直接来源于队员自己的头或身体(包括脚)
- 直接来源于靠近自己的另一队员的头或身体(包括脚)
-如果手/手臂紧贴身体且没有使身体不自然变大
-当队员倒地时其手/手臂在身体和地面之间是为了支撑,且没有向旁边延伸或垂直扩展
(为了支撑,新规则下不犯规)
Key Point Ⅳ
主教练不仅会吃牌,还会“背锅”
本次规则修订中,对球队官员的行为也提出了更严格的约束。新版规则下,球队官员也会成为裁判出示红黄牌的对象。假如球队官员存在进入比赛场内、延误本队重新开始比赛、故意向场内投掷物品等不当行为的话,将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劝诫、黄牌与红牌的处罚。
球队官员收到黄牌与红牌之后的处罚与球员类似,直接得到红牌的话会至少停赛1场,累积得到黄牌达到一定数量也会停赛。此外,球队主教练还必须约束好手下的行为。当场面混乱、无法确认违规者时,将会有技术区域内最高负责人(通常为主教练)领受黄牌或者红牌。
Key Point Ⅴ
裁判不再“不是人”
在足球比赛中发生的一些小概率事件导致,常有“足球裁判不是人”的戏称,因为在过去的规则中,球场上的比赛官员和门柱、角旗等一样属于“公共物体”。皮球打在裁判身上导致球权转换,甚至裁判自己“加戏”将球踢进球门,在过去的规则中都是有效的,吃亏的一方只能自认倒霉。
但是在最新的规则中,开始对裁判带来的意外影响进行补偿。如果球碰到了裁判之后还在场内,且导致了球权转换,或出现进球,或为一方提供了有希望的进攻的话,需要先停止比赛,然后在球碰到比赛官员的位置处坠球给碰到比赛官员前最后触球的一方。
Key Point Ⅵ
再也没有“重发”的尴尬
业余、草根比赛中,经常会出现一个尴尬的场景——守门员发出球门球之后,队友没等球滚出禁区就接球。这种行为在旧规则中是违规的,会被裁判吹停重新发球。因为一个简单的球门球浪费很多时间,无论攻守双方都非常尴尬。
这次规则修订中,这项看上去没有什么意义,但实际执行中造成很多麻烦的规定被正式取消。在本方罚球区内罚任意球或球门球时,当球被踢之后,比赛就算开始,不必再等到球离开罚球区了。另外,在守门员试图踢回队友发出的界外球或者回传球,但是踢球失败(踢空或者踢呲)的话,可以接下来用手触球。
Key Point Ⅶ
把球给我,我要回家!啊,不对 我要开球
新的规则中,也增加了对于球队队长的要求,指出队长们应该对球队的行为负起责任,应该及时的行使职责,去积极的干预球员的行为,特别是在本方队员与对方队员或者比赛官员产生矛盾或者争执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