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德良:刷单作为一种非法的商业模式和营销行为,他本身就想利用欺骗消费者,这样的行为作为自己工作的内容。他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即使作为受害人,也很难获得社会公众的谅解。

专家指出,刷单行为是一种虚假广告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德良:广大电商应当认识到,刷单行为是一种非法的商业营销行为。一经发现,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另外还要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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