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两种养老保险,一种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种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大多数农民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4年由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而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只要是按年缴费还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缴费补贴,有条件的村集体还可以给予参保居民与集体补助。
比如说按照100元档次缴费,国家补贴30元。各地的补贴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宁夏按30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320元;而河南省按50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340元。
个人账户按照当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计算利息。黑龙江省是1.5%,广西壮族自治区是2.25%,浙江省是3.79%。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相应的余额除以139。139恰好等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岁退休时的养老金计发月数,这样也能够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效衔接。
除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还有国家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各地差别比较大,全国最低标准是93元每月。地方可以在国家补贴基础之上进行额外的提升,山东省是150元每月,青岛市是200元每月。北京市是850元每月,上海市是1200元每月,主要看当地的财力水平和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数。
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待遇以后,基础养老金待遇是由国家财政予以保障,不会扣钱。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每月会扣减个人账户余额,当然每年还会计发利息。
如果说参保人员寿命较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领取完毕了,会有政府财政补贴等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确保退休待遇不变。
如果说参保人员意外去世较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个人账户的余额是由家庭继承人继承。不过,一般来说并不包括国家补贴的部分。
比如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领取养老金时个人账户余额有13900元。每月领取100元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刚刚领取一个月以后,参保人去世了。那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13,800元就可以有继承人继承。如果说这部分钱里边有10%是政府补贴,那么可以继承的额度只有12420元,这里边可能也包含了历年累积计算的利息。
除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去世以后还可以领取有关的丧葬补助费,具体的标准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的。上海市的丧葬费标准可能是全国最高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标准为6000元的丧葬补助金。这一部分待遇跟个人账户无关,是政府补贴的钱数。
如果说农民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应当按照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等待遇了。具体的缴费形成更为复杂,相应待遇更加优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