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想到,和伊有了一儿一女,还会走到离婚这一步。年龄和客观情况注定了,他和伊这辈子都不会再要孩了。这一双儿女,这就是他们唯一的、共同的孩子。
没有离不成的婚,只有分不好的财产和协商不成的孩子抚养权。他和伊的情况很简单:
财产分割,不存在。只存在债务。自然,他都承担,不让伊管。伊也不愿管。他们没有房产,眼下是租房住。车,他和伊各一辆,都不是啥好车,代步工具而已。他的生意赔钱,负债累累;伊开了一个小店,应该赚钱,但不管伊赚多少钱,他都不会要一分,也不打听。有了这个小店,伊就有个事干,只会对她们母子的生活有助益。
问题就在孩子。儿子今年10岁,该上五年级了;妞刚满4岁,上中班。
从小,哥哥和妹妹从小就没分开过。俩孩子都没和妈妈分开过。伊开除他家籍、他乐得因生意异地分居后,俩孩子更是离不开伊。他从没有过单独带俩孩子生活的经历,也不可能。就儿子的学习来说,也都是伊管。
所以,离婚的话,最好共同抚养孩子,孩子们跟着伊,他出抚养费。这样,最自然,对孩子的伤害最小。他们家本来就这样的嘛!
如果能一起瞒着孩子,就最好了。
有时候,他着急儿子长得太慢!儿子虽说10岁了,还很幼稚,不懂得大人的事。妞才4岁,还不会自己尿尿。妞的吃药、穿衣打扮,离了妈妈,不可想象。
给孩子选择适合的成长环境,是对孩子最大的负责。离婚,仅仅是他和伊过不下去了,并不是他和孩子、伊和孩子过不下去了。那种把孩子当成威胁对方的筹码,冠之以爱之名,不顾自身情况盲目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蠢行,他实在看不下去。最好根据孩子意愿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给孩子稳定的生活,最好的照顾,不然真的会让孩子受到伤害。
孩子是有感情的独立个体。父母离婚了,但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并未终止。他们需要解决的是,他和伊过不下去后,如何和孩子继续过下去。
他清楚,从法律上讲,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就意味着和孩子的共同居住权,且不必出抚养费。对此,他想得很开。
他的打算是,和伊做一个了结,自己先承担母子的租房、生活成本和教育费;待他的生意好起来,他再以孩子的名义买一套房,给伊和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他可以继续被“剥离”在外,只要不割断和孩子的交往就好。他爱孩子,他奋斗的动力就是孩子!伊也爱孩子。这是他们最好的选项。
这就是他真实的想法。不知伊是否赞成。目前看,差不多。
【你觉得他的想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