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内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
3初审: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辖区内、本单位进行公示,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4复审: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
5终审:市住建委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符合终审条件的,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签署终审意见。
终审时会有六部门联审,车管所查名下是否有超过15万的车,住建部查本地是否有房产,工商局会查资产有无较大变动,名下是否有注册资金超过15万的公司等,税务局对收入是否超标也会严格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