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避重就轻,顾此失彼。政府的调查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业绩,是否得来过于轻松。第一场戏:李安梅腹中的胎儿被流产了,她单方面一口咬定——诬陷窗花加害。眼看就要给窗花判刑(这个台词是否恰当)了,昙花一现的派出所干警们,仅仅就是把窗花抓进去了,所有案件的调查取证,却完全交给安奎与大壮独立完成,最终还以窗花一身清白。而诽谤、诬陷他人的李安梅和情人老白却依然逍遥法外……
第二场戏,自然就是故事矛盾纠纷凸显的高潮部分了。假水泥导致伤人事件,窗花是村委会主任,自然要承担责任,而工程项目是合理合法承包给铁大壮的,为什么就不找工程问题的直接责任人问询、调查取证?起初,仅仅是村委会主任被接受上级的调查简单问询,其工作也要求停止了。正当她成为众矢之的,下不了台的时候,他爹田有粮当着众人的面,一个举报电话,在加上检查组同时接到一个匿名举报电话,并轻而易举就直接拿到了所谓的“赃证”,村主任居然顿时就平安无事了。好似击鼓传花一样,一直蹲坐在办公室的调查组,进而才又去找被检举的人兴师问罪。也就在这个时候,貌似无任何责任,一直无忧无虑的工程承包人,为了所谓的忠贞爱情——保护自己深爱和被爱着的女人,才义无反顾的挺身而出顶罪去了。去了就去了,几乎认定罪人就是他了!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也就轻轻松松的凭一家之言,不立案,不侦查,就果断地将其收监了,庭审了,并欲将治罪了。到底这个案件的性质如何?罪责有多重?无任何形式上的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开庭审理?
而这期间,所有该相关部门的立案侦查工作,也就是这个重头戏,总不能让“局外人”抢镜——再次交给李安奎、田窗花来完成。他们来回奔波,全力走访问询,寻找开脱罪责、化解一切大小矛盾的有力证据。换句话说,就是力求自行了结:让坏人永远逍遥法外之嫌疑。归结起来就是想方设法找到一个大家都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两全其美、皆大欢喜的办法,因为所有当事人也就是剧中几个主角(窗花、李安奎和田大壮),人人都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不捅破这层窗户纸……而执法部门也是听之任之:“不怕风浪起,稳坐钓鱼台。”你们就去跑吧,反正找不出其他证据、证人,我就拿他是问了得——人民法院只是等待着择期宣判而已。末了,直到最后就要刀起头落地的紧要关头,已经走投无路的曾经逍遥法外的罪人,也就是直接导演假水泥、贪污受贿事件的真凶,心甘情愿为了“纯真的爱情”才迫不得已粉墨登场。她当庭潸然泪下,倒出自己为了爱情所遭遇的一肚子苦情——冤屈和愤懑。一桩“大案”再次由一家之言而一锤定音。真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你看我等执法,何等神奇,何等巧妙!何等轻松?
我知道剧情就是为了凸显村子里一群人,在纷繁复杂的情感纠葛,恩恩怨怨中和好如初——又见春暖花开。尤其是塑造妇女撇开恩怨情仇的烦恼,带领老百姓脱贫致富的感人事迹。当然,大难来临,人人自保,天经地义。安奎面对一心挚爱而苦苦追求的女人和自己的同胞妹妹,难以做出选择,不去相关部门举报,私下里力求找到皆大欢喜的解决办法,自然是显示了他对情义(友情与亲情)最直白的诠释;而他对妹妹的教育本身就做得不够:与坏人一起不清不楚,诽谤窗花,再次弄虚作假、诬陷好人……这一切,安奎完全知晓,他并没有从中果断阻止,给予妹妹帮助、教育,让她从仇恨中解脱出来,反而一味地寻求开拓责任,为所追求的人洗脱罪名了事。表面上看,他是支持她发展事业,实际上是对自己的妹妹逃脱法律的制裁,报以侥幸的心理,或者说就放任坏人继续作恶。于此,在田有粮夫妇眼里,在窗花眼里,在自己家庭亲人的眼里,在观众的眼里,安奎就是一个完人的形象。但是,这样一个优秀的好男人,是否恰恰成为对人间大爱的亵渎者——他的所作所为是卑劣的,是助纣为虐!他缺失责任担当,不是正儿八经的男子汉。或许就是本剧中真正的罪人!而在剧中并没有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努力维护其与主人公田窗花并驾齐驱的完美形象!
试想,要是他多给妹妹一些教育和帮助:在第一次诋毁他人的时候,多给教育;当他发现自己的妹妹与坏人鬼混之后,能多给一些温暖——超过给予好友窗花的温暖和帮助;当他发现自己的妹妹就是所有罪恶的制造者的帮凶的时候,能够仗义执言、大义灭亲……他才是一个孝子,才是帮助石砬子村脱贫致富的恩人,也才是广大妇女崇拜的偶像,真正值得故事的主人公窗花托付终身的男人!可是他没有这样做!事实证明,在这个剧里面,安奎这个男人什么也不是,不伦不类。
我们需要弘扬正气、伸张正义。剧中的重头戏当然要由主角自己来演,但是,在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这样来安排故事情节,让主角“抢戏”——无意中草率分配普通公民与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是否真的恰当?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及其他?也就是说,他们把执法部门的戏包揽了,却并未实现完美形象的塑造,这也许就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