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宁日报
全媒体记者 陈希子
网民报料:
我的户籍地在崇阳县肖岭乡,但房子买在通城县,去肖岭派出所咨询办理分户事宜,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必须在崇阳县内有房产才能原户籍分户。自己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也不知道具体如何办理流程,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解答疑惑。
记者调查:
崇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复,经与该网民电话联系了解,因其想在农村申请宅基地,需要分户。咸宁市户籍分户登记办理政策如下: 一个地址,原则上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农村原址分户除外)。 农村地区因结婚(离婚)、分家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申请分户的,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房屋所有权人、户主和拟分户人员协商一致意见书和结婚证(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村民委员会证明等。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农村地区自建房尚未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可以提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该局工作人员于8月30日联系该网民,向其进行了政策解答,当事人表示理解知晓相关政策及流程。
责编:丁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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