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5岁被亲妈抛弃,四岁女孩被父母抛弃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9 22:55:22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放暑假了,幼儿园的孩子们,都愉快地和爸妈回家度假去了。但广西南京市良庆区的小睿(化名)却没能如愿。7月7日,他的父母突然失联了,其他亲人也拒收,这让幼儿园的老师非常着急。(据7月10日光明网)

女儿5岁被亲妈抛弃,四岁女孩被父母抛弃(1)

滞留在幼儿园的小睿(来源:广西新闻网)

女儿5岁被亲妈抛弃,四岁女孩被父母抛弃(2)

小睿所在的幼儿园(来源:广西新闻网)

据报道,5岁的小睿今年4月入园,此前一直由其父亲接送,但7月7日,其父给老师发消息称,放学不来接孩子了,让老师该怎么处理孩子就怎么处理,还称自己做了亲子鉴定,小睿不是他的孩子。

孩子不是一件物品,怎么能让老师“处理”?新闻曝光后,这位父亲狠心的话语,这一双家长不负责任的言行,引发了网友的激烈批评。而可怜的小睿的命运,更让人忧心牵挂。

从目前零碎的信息来看,小睿的家庭应该产生了复杂的纠葛,其父母之间的婚姻和感情或许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双方都急于从家庭责任中逃离,所以谁都不愿意抚养孩子,或是拿孩子当筹码来压制对方。所谓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很明显就是想让老师把孩子送去福利机构,将抚养的责任抛给社会,如此冷漠狠心,让人无法理解,无法容忍。

抚养孩子是亲情的自然流露,更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既然已经把孩子带到这个人世间,就应该对幼小的生命承担责任,保护他们不受伤害,健康成长。有多少父母为了养育孩子鞠躬尽瘁,付出无限心力;又有多少孩子是在父母无私的奉献中长大成才,之后以感恩之心孝敬父母。父母和孩子互相关爱,是人类社会最为基础的文明伦理,这种亲情一旦遭遇伤害,所有人都会为之恻然。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并不是只有将孩子遗弃在路边才是遗弃,像小睿的父母这样,明明知道孩子在哪里,却放任其自生自灭,以失联来逃避法律责任,已经涉嫌违法。

诚然,如果小睿现在的父亲所言为真,他的确与小睿没有血缘关系,那么他也确实不对小睿负有抚养义务,但那也不能将孩子扔给幼儿园了事。至于其母亲,从头到尾没有出现,更是不负责任到了极点。夫妻之间出了问题,要么协商解决,要么法律解决,但前提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常常听到一句话说:“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成人世界有多少龃龉和荒唐,有多少痴狂的爱,深刻的恨,孩子来到这个世上不是他们选择的,他们以全新的单纯模样到来,渴望着认识这个世界,期盼着得到更多的爱,他们不应该因为大人的错误被惩罚,更不应该大人的争拗而被丢弃。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此事,在现代社会,想要靠装聋作哑来销声匿迹,不是一件容易事,想要一走了之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更是想都别想。希望小睿的父母,能够唤醒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基本良知,走法律程序解决矛盾,以成熟心态处理纠纷,早日将孩子接回家,并安顿好他未来的归宿。否则,如此自私地伤害弱小孩童,拿无辜的幼儿来赌气,不但这辈子都要受道德的谴责,恐怕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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