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审判了一起关于大规模捕*黄鼠狼的案件,犯罪团队在过往三年里,先后捕*了近12000余只的黄鼠狼,制成超过两千张的黄鼠狼皮。江苏的地方法院对于这一犯罪团伙的行为,做出了赔偿九百多万元人民币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的费用,这样一笔巨额赔款让很多人大为震惊。
黄鼠狼不是一种“害虫”吗?为什么他们会受到了如此严重的经济处罚呢?
黄鼠狼一贯以灵活狡猾著称,时常出没在我国北方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黄鼠狼偶尔会溜进村民的院子中偷偷的捕食家禽,给村民们造成经济财产损失,所以黄鼠狼在民间的“口碑“却一直不是很好。
“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这句歇后语可谓是人人皆知,外加黄鼠狼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自身会释放出一股极其难闻的气味作为保护机制,来驱赶对手,而这样的气味对于人类而言可以用“嗤之以鼻”来形容了,所以在这样的一副刻板印象之下,黄鼠狼自然也是非常不讨人喜欢的。
很多人会认为黄鼠狼就是一种“害虫”,但实际上,黄鼠狼在我国也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它虽然不如熊猫、藏羚羊、金丝猴这些传统的“国宝级”野生动物那般受到珍惜和专门的保护。
但是黄鼠狼也是属于“三有”类动物的,即为“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所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三有”野生动物适用于本法的规定,黄鼠狼也就成为了被法律保护的动物了。
这也是为什么那个在三年之内残忍捕*了1.2万只黄鼠狼的江苏团伙,最终会被警方所捣毁并且用重金所处罚了。
黄鼠狼作为受国家保护的动物,被这一伙团队大肆的捕*,自然是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的。
但是作为“三有”类野生动物,黄鼠狼的口碑并不好,那黄鼠狼究竟是有着怎样的益处,让国家心甘情愿的将它纳入了“保护动物”的范畴呢?实际上,虽然黄鼠狼在民间有着种种不良的刻板印象,但是它作为一种经常出没在广大农村地区的野生动物,对于人类农业的发展是有着变相促进作用的。
黄鼠狼主要的食物来源其实是老鼠,而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鸡鸭鹅这类家禽动物,我们经常听到的“黄鼠狼给鸡拜年”实际上只是在黄鼠狼实在找不到食物的时候,它才会对农民家的家禽下手。
通常而言,黄鼠狼的主要捕食对象是田野中的兔子与老鼠,虽然普通的黄鼠狼身长只有三十至四十厘米,体型看上去并不大,但是它的捕食能力确实十分强劲的,素来有着田野间的“大胃王”这一称号。
一只成年的黄鼠狼在一个晚上就可以捕食6-7只的老鼠,对于经常出没田野,破坏农民农作物的老鼠而言,身手敏锐,性格暴烈的黄鼠狼简直就是它们的天敌了。
所以客观上说,黄鼠狼对于农业生产是能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的。在广袤田野间,黄鼠狼是这一区域食物链上的重要一环,这也是为什么它能够被国家列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动物。
一旦在一块区域,黄鼠狼受到了大规模的捕*,会导致一个区域内的老鼠、兔子等动物失去了天敌,在失去了天敌之后,它们就会加速繁殖,从而破坏整个区域的农业生产,更严重的就很可能造成鼠患,所以黄鼠狼日常受人类的一定“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
然而,黄鼠狼却往往因为它自身的“商业价值”而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团伙所盯上,例如我们在开头介绍的那一起江苏省的案例,犯罪团伙就是利用黄鼠狼的皮毛来牟取暴利。
由于黄鼠狼的皮毛非常的厚实光滑,并且保暖性也很好,比较适合拿去制作大衣,很多不法分子甚至会利用黄鼠狼的毛皮来假冒貂皮流入市场,以此牟取暴利,所以每年都会有大量的黄鼠狼死于野生动物贩子的捕*。
而随着这些黄鼠狼被捕*,很多农村地区的老鼠和兔子的数量却在疯狂地飙升增长,这对于农民而言可谓是叫苦连天,而那一批又一批的黄鼠狼皮毛制成的商品流入市场,也会让整个市场上产生一种肆意利用野生动物皮毛的不健康的思想。
也正因如此,国家始终对于走私和肆意捕*野生动物格外重视。
所以说,黄鼠狼固然是在民间向来口碑不好,但是它的存在却是守护我国农业发展的一支重要的“野生力量”,我们不仅仅要做到保护黄鼠狼,防止它们被一些不法分子肆意妄为地进行捕*,更要去从根源抵制那些利用动物皮毛制成的商品,正如姚明的那句经典的公益广告台词:没有买卖,就没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