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征地补偿如何规定的,绿化征地不用赔偿吗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14 03:44:53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如何规定的,绿化征地不用赔偿吗(1)

渭河生态公园2019年整改时,通往湖心岛的拱桥被拆掉,没入水中的残碎桥体至今未有人拉走处理。摄影/ 本刊记者 周群峰

“秦东水乡”造湖乱象

本刊记者/周群峰

地处陕西省东部、黄渭洛三河交汇处的渭南市,因“秦东水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秦东水乡’和脱离实际造景造湖问题教训。”这是今年4月20日,陕西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最受人关注的一句话。这份名为《关于防止脱离实际造景造湖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严禁打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旗号盲目圈水占水造绿,移植大树高价造绿,挖湖堆山造景,破坏自然生态本底。

建设“秦东水乡”,是2016年渭南提出的城市发展概念,也是该市力图打造的一张城市名片。作为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易干旱的农业市,渭南通过PPP模式筹资造湖造景,多个项目投资达数亿、十几亿甚至数十亿元。

5月上旬,《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实地走访渭南市临渭区、高新区、大荔县等多地发现,相关项目中有的未批先建;建设过程中,有的存在破坏自然生态,侵占耕地、湿地,影响地下水等问题。目前,多个项目已停工或被填平,相关配套工程被拆除。

占用1.6万亩耕地

2020年1月,在自然资源部召开的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副主任马素兰点名批评:陕西渭南市华州区少华湖水利风景区项目挖湖破坏耕地2041.5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39.77亩。这只是冰山一角。2020年3月,《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到,2019年,该厅指导渭南市查处了秦东水乡建设中违法占用耕地1.6万亩的问题。

西海公园项目位于渭南市高新区,是渭河南岸滨水西区项目一期项目,占地面积约4500亩,总规划用地面积1.87万亩。《渭南日报》报道称,公园规划建设水景中轴区、西海观渭区、儿童活动区、水乡体验区、生态游憩区、创意文化区、商贸休闲区、水景活动区八大功能区域,项目总投资21.6亿元。

所谓“西海”,其实只是一个人工湖。《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西海公园的一块展示牌上看到,该项目被渭南市委、市政府确定为重点工程,列入2017年十大民生项目之首。

但这个“十大民生项目之首”的工程,却造成了大量失地农民。

“西海公园湿地项目征地范围涉及穆屯村、西庆屯等五六个村。”渭南市高新区白杨街道办事处西庆屯村一名村干部称,2016年底西海公园项目第一期工程涉及4000多亩土地,2017年初第二期要扩大到10000多亩,“第一期征完了,第二期至今没有征完。”

穆屯村多位村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第二期征地时,2017年5月,上千亩小麦已经发黄,眼看快到了收割的时候。有一天突然来了四五十台装载机,将麦子全部推倒。村民们至今仍然抱怨:“大家敢怒不敢言。征地后整整三年了,这些地至今荒芜着。”

一名村干部称,该村有接近3000人口,原来每个人平均有一亩多土地,总计有五六千亩地。近年来,因为征地建体育中心、公路、西海公园等,现在全村仅有几百亩土地了。

但征地补偿却迟迟不到位,村民为此意见很大。2018年7月3日,穆屯村一村民在渭南市高新区官网“领导信箱”留言,咨询关于西海公园征地补偿问题。其称,白杨街道办事处征地只有每亩2.8万元,而渭青路以东的价格是每亩8万元。

3天后,白杨街道办事处回复称:西海公园湿地项目涉及白杨街道办事处穆屯村一期、二期共计约3300余亩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均按渭南市西海公园湿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予以执行,土地补偿款为28000元/亩(其中含土地补偿费11200元/亩,安置补助费16800元/亩),分三年付清。第一年土地补偿款已在征收土地时足额付给村组,现我街道已将第二年土地补偿款如数打入穆屯村账户中,现村组干部正在积极地进行土地补偿款兑付工作。

但是,穆屯村多位村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第三年的8000元至今未发。5月18日,渭南市高新区管委会一位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应称:经向白杨街道办求证,该街道办的土地征迁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管委会标准,今年1月中旬,已把第三次的土地拆迁补偿费拨付到村,因疫情影响,资金尚未及时发到村民手中,“6月15日前,会全部发放到位。”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如何规定的,绿化征地不用赔偿吗(2)

3000亩黄河湿地被破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充分论证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保障生态流量,最大程度保持河湖自然形态,维护河湖健康、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2020年4月,陕西省在《关于防止脱离实际造景造湖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上述要求。

不过,渭南的不少所谓“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却抛弃和破坏原生态湿地,另起炉灶建设人工景观。“圣母湖项目打造人工湖面,近3000亩湿地改变了原有的模样”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2019年5月13日,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陕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整改不力,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突出》一文,披露了渭南市合阳县圣母湖违法开发建设等问题。

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渭南市潼关县、大荔县、合阳县、韩城市境内,是我国内陆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是中西部国际保护候鸟的主要栖息地。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该保护区韩城段存在违法开垦、采砂等问题,要求停止侵占行为,恢复湿地生态。此后的排查中,发现还存在合阳县圣母湖违法开发建设项目、大荔县违法开垦种植水稻等问题。

该文称:“渭南市及合阳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没有引起重视,也未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反而将圣母湖旅游开发建设列为2017年渭南市、合阳县重点建设项目大力推进。该项目导致保护区近3000亩湿地遭受破坏。”

2018年11月9日至1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发现,2016年至2017年,陕西洽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仍在保护区建设圣母湖旅游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0月,合阳县洽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渭南城投公司和陕西宏业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共同成立陕西洽川风景名胜区开发公司。生态环境部称,“在未取得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也未征得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2016年4月,陕西洽川风景名胜区开发公司,开始擅自在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圣母湖旅游项目。”

督察发现,该项目破坏湿地、人工造湖,并计划建设水上乐园、沙滩区、圣母岛、木婴古渡等辅助设施,严重影响候鸟迁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的规定。

生态环境部在2018年10月通过卫星遥感和现场勘查发现,该旅游项目在保护区已形成一个2500亩左右的人工“湖面”,中间还建有一个“湖心岛”,开挖出的弃土就地侵占填埋400多亩低洼坑塘。

两次被督察,依然没有给渭南市及合川县主要领导敲响“警钟”。生态环境部在案例分析中批评:“渭南市及合阳县对圣母湖旅游项目违规开发问题整改态度不坚决,2017年7月责令项目停止建设后仍寄希望于补办手续使之合法化。后续恢复治理工作中,两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在没有组织开展生态破坏调查评估的情况下,就草草决定对已被破坏湿地生态采取所谓的自然恢复方式,放任不管,直接导致3000亩黄河湿地恢复治理工作停滞不前。”

“大手笔”的水乡计划

渭南市建设“水乡”的愿望,由来已久。

2011年12月27日,渭南市在第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到打造国家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关中水乡”。2012年7月19日,渭南市政府官网曾发表过一篇名为《渭南规划投资700多亿建“关中水乡”》的文章。该规划内容为:水资源配置工程、防洪保安工程、城乡供水工程、农田灌排工程、水保生态工程、水面景观工程等六大建设内容,估算总投资715.9亿元,计划总工期9年,到2020年将渭南打造成“关中水乡”。

一位接近渭南市规划局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规划有些内容不太科学,资金缺口又大,再加上不久后渭南主要领导离任,导致规划实施得并不顺利。

几年后,在陕西省委、省政府“柔性治水、关中留水、水兴陕西”决策带动下,渭南再次提出打造“水乡”的说法。2016年12月13日,渭南市在第五次党代会上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成“秦东水乡”、绿化美化秦东大地。这也是渭南官方首次公开提出“秦东水乡”的概念。

渭南的生态水系计划,是一个“大手笔”规划,由一个看上去庞大而完整的体系组成:一是依托境内天然河道水系发达、骨干灌排渠道纵横交错的优势,打造“四横五纵”的生态水系;二是利用丰富的客水资源,留住洪水资源,引水进城,建设渭南主城区和10个县城的城市水网和水面景观;三是利用渭北低洼易涝区的独特地形,着眼农村排涝,建设湖泊、涝池,恢复保护湿地资源。

“秦东水乡”计划从2016年开始,很快在渭南全市铺开。多个造湖造景项目,在2016~2017年纷纷上马,几乎覆盖所有县(市、区)。2017年8月30日,渭南市政府官方称,水利建设继续保持了高位投入的良好态势,共争取中省水利资金58.5亿元,位列全省10地市之首,完成水利投资超过90亿元。

陕西省一位企业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渭南市经济不发达,连很多道路绿化项目的资金来源都需要通过PPP模式来筹集,上述造湖造景项目主要资金也都是采用PPP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渭南市遭受旱情。2017年2月24日,民政部网站消息称,陕西省渭南市遭受旱灾。截至2月24日9时统计,有41.6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9.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800余万元。

但是,大旱之年,渭南造湖造景热情持续不减。华商网称,2017年2月13日,临渭区举行了2017年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沋河南段治理、南湖公园等项目将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底完成建设。南湖公园是渭南市重点项目,占地面积81万平方米,造价4亿元。

陕西省一位地产商,当时在南湖公园附近做某房地产项目。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南湖公园项目工期赶得很紧,24小时施工,渣土车不停地来回穿梭。还有居民称,为了尽快建设南湖公园,当地甚至迁坟几百座。《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南湖公园走访时,发现在一块公园的项目简介牌上写道“为建该公园,迁坟500余座。”

多位知情者称,造湖造景制作出的景观水系,其中的一部分水源,需要通过抽取地下水或调用水库水源、农业灌溉用水等水源进行补给,这与当时农作物缺水的现实形成了巨大反差。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如何规定的,绿化征地不用赔偿吗(3)

预计投资21.6亿元、原计划2020年面向市民开放的渭南西海公园项目自2019年初停工至今。摄影/ 本刊记者 周群峰

整改“一拆了之”

秦东水乡的相关问题,很早就引起了中央高层的注意。

2019年11月7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指出,2019年1月,《国内动态清样》连续两期反映陕西省渭南市破坏耕地造“海”挖“湖”、建“秦东水乡”问题,**作出重要批示。

此后,一场“秦东水乡”问题整治风暴开始在陕西层层推开。2019年9月,陕西省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整治动员工作会在西安召开。渭南市市委一名官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为了对“秦东水乡”项目进行整改,陕西省、渭南市及相关县(市、区),都各自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

大荔县县委一位参与过该县“秦东水乡”相关项目整改会议工作的官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大荔县的工作专班由国土、住建、水务等部门组成,“涉及整改的每个项目性质不一样,存在的问题也不同,省市要求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的一些要求,整改到位”。

该官员称,省里的专班也在统一指导整改,“大荔县先报整改方案、上级批了后,我们按部就班地执行。2019年年底,大荔县关于整改的方案、效果等汇总的资料,就上报到省里去了。”

2019年12月,大荔县发布了秦东水乡整改拆除工程招标公告。该项目要对同州湖东西隔堤、中隔堤以南生产道路拆除降低高程,对该中隔堤以南区域地面以上所有建筑物进行拆除(包括抽水站、休育场围栏、体育器材、跑马场、日月湖连通桥、厕所和啤广场、游泳池等临狮筑物);对影响行洪的乔木进行砍伐或移植等。项目总投资约399.5万元。

侵占黄河湿地3000亩的合阳县圣母湖项目,也在整改之列。2019年5月,《三秦都市报》报道称,当地出台了《合阳县原圣母湖项目湿地修复方案》,原圣母湖项目区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先后拆除原圣母湖夏阳瀵周边建筑3000平方米,覆土整平约15000平方米,栽植柳树733棵,栽植芦苇面积约10000平方米,安装原圣母湖周边围栏1623片、4870余米,清理周边垃圾点4处。

5月17日,合阳县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圣母湖已经填平,被侵占的湿地也已经恢复,并通过了相关部门验收。

5月9日,《中国新闻周刊》在现场看到,渭河生态公园南岸一侧的河道,如今长满杂草。其中一块写有“严禁戏水”的警示牌,仍立在干涸的河道中。一个通往渭河生态公园湖心岛的桥梁也被拆掉,没入水中的残碎桥体,至今没有被拉走处理。

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海公园项目经理部副经理马志途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西海公园项目2017年开工,2019年初就停工了,至今仍处于停工状态,“这个项目所有手续都齐全,我们作为施工方,不可能存在顶风开工的事情。现在外面舆论说要填平西海的传闻不实。”

《中国新闻周刊》在该项目经理部看到,展示牌上至今挂有几年前“陕西省某原副省长、渭南市某原市委*”等来此调研的照片。

马志途称,西海项目停工后,相关工程款至今未结算,“工程款后续结算问题是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事情,我们施工单位也不可能左右得了这些。”他称,设计的具体工程量和工程款多少还没有确定,“因为牵扯面比较广,具体结算多少,怎么结算,估计得省里把关决定,市里都不一定决定得了。”

针对“秦东水乡”涉及的相关问题,《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联系渭南市整改工作专班。截至本文发稿时,并未得到回应。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从去年“秦东水乡”项目开始整改后,渭南多名官员仕途折戟。2019年6月28日,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称,华州区委原副*、区长白晓林日前主动投案。相关通报中提到,白晓林决策失当,对华州区相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20年4月8日,陕西省纪委官网称,渭南市政协主席吴蟒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吴蟒成于2011年12月至2017年2月间任渭南市副市长;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任渭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履历显示,其分管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都是“秦东水乡”工程主要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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