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岗时在村里工作要给处分合理吗,停职待岗的规定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14 03:46:4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宾语

查岗时在村里工作要给处分合理吗,停职待岗的规定(1)

查岗时在村里工作要给处分合理吗,停职待岗的规定(2)

近日有报道称,一名副局长下班后未接通省巡查组的电话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全椒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县农村公路局副局长张伟在省脱贫攻坚巡查中不正确履职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的通报指出:8月23日晚19:31分至19:35分期间,省巡查组4次拨打张伟手机,张伟未接听电话,给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10月8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伟党内警告处分。

很多人以为自己看错了,真的没看错。只是因为4分钟内没能及时接听电话,全椒县农村公路局副局长张伟受到了“严肃查处”。

从全椒县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可以看出,“严肃查处”张伟的理由有两点:

一是已经提前进行了告知:8月份县扶贫办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帮扶责任人做好接受省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访谈准备。在已经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巡查组4分钟内4次拨打张伟手机,张伟居然未接听。

二是张伟未接听省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乍一看,张伟受处分一点也不冤。常言道,“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已经告诉过你,8月份要做好随时接听电话的准备,你竟然4分钟时间没接电话,考虑过打电话人的感受没有,不“打”你“打”谁?

但没能及时接听电话,似乎又不能成为受到“严肃查处”的理由。

从全椒县纪委监委《关于张伟在省脱贫攻坚巡查中不正确履职问题的通报》来看,通报的表述信息不完整。省巡查组4分钟内4次拨打张伟手机,张伟未接听电话,是明知是巡查组的电话故意不接,还是手机死机没法接听?是不小心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没有听到,还是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是正在开车不能接电话,还是当时正在洗澡?

最新消息是,张伟说他晚饭后有出去遛弯的习惯,那天他遛弯后出了一身汗,回家后就洗了个澡,这个时候就有电话打进了,当时是他孩子接的电话,回复说张伟洗完后给他们回电话。等他“洗完之后再打这个电话,就怎么也打不进去了。”

通报里对张伟犯错误的事实部分没有表述清楚,大家只能猜测了:4分钟,还是下班时间。他要不要吃饭,要不要上厕所,要不要开车,要不要接送小孩,要不要洗澡,要不要给老婆孩子父母朋友打电话,要不要接听其他人的电话?如果巡查组在给他打电话时,他正在接听扶贫户的电话,不但不应该处分,连批评也不应该。

对于这样“任性”的处分是否有依据呢?笔者反复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没有找到相应的依据。笔者还向多位老纪检请教,他们一致认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恰当予以处理;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就全椒县纪委监委发布的通报来看,仅仅4分钟没能及时接听电话,就认为是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显然有点“用力过猛”。不能因为这电话是“上级”的,就可以不问原因,不说理由。

“副局长未接电话被处分”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全椒县纪委监委已成立调查组,近日将对外发布新的通报。希望再次发布的是份“纪言纪语”、有理有据、让人信服的通报。如果是被通报人的问题,要拿出事实依据,以理服众;如果是通报方的问题,也要勇于纠错,从善如流,从谏如流,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明代廉吏钱琦有句名言: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监察机关“纪言纪语”通报案例,是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正文风,转作风的具体体现和要求,准确执纪也是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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