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受益所有人,天道十二句精言受益一生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14 09:31:04

作者:丰收

10月27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出更高要求。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介绍,该草案有不少亮点,其中之一是扩展了受益人群,将受益人群从以残疾人为主扩大为全体社会成员。

无障碍环境是既可通行无阻、交流无碍而又易于接近的理想环境,包括物质环境无障碍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过去无障碍环境建设主要围绕残疾人群体,从道路出行到信息交流再到社区服务等,都是以保障残疾人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为主要目的。在这个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

以北京为例,近年来持续加大无障碍领域科技应用,从普及一站式网购辅具,到手语播报数字人,再到遍布的无障碍智能设备……科技的力量也让首都无障碍环境更精准体贴、更人性细腻、更简单从容。这不仅体现在北京冬残奥会很多服务细节上,在北京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几乎随处可见。

当残疾人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无障碍环境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从当前的情况看,2012年8月1日起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位阶不够高、规定较为原则、监管力度不够、约束力不强的问题日益突出,已难以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势在必行。

此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不仅提升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位阶,而且草案内容有不少亮点值得关注。比如草案对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出更高要求,相比上述条例是一大进步。这意味着地方政府、相关工程单位将承担更多责任,受众可以享受更多便利。

再比如,草案丰富了信息交流内容,在多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既是适应信息时代发展,也能更好保障受众相关权益。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扩大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受益人群,即从残疾人群扩大到全体社会成员,这意味着,今后人人都可以享受到无障碍环境建设带来的各种便利。

这说明什么?其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涵与外延都在“扩围”,不能再用老眼光看待无障碍环境建设,而是要与时俱进。其二,如此立法也表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既提出新的要求也具备相应建设条件。其三,这种变化更显立法为民,以无“碍”建设彰显立法之“爱”。

换言之,立法者既看到了现实中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也看到了社会公众对建设更高标准、扩大受益人群的呼声,进而顺应民意、适应新时代,在立法层面传递出以更大力度建设无障碍环境的信号。此举不仅对公众而言是利好消息,也为资本、技术层面提供新的机遇,有望实现共赢。

需要指出的是,当无障碍环境建设受益人群扩大为所有人,要想实现人人无“碍”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种永远在路上的“持久战”。除法律支撑外,还需相关政策、标准、资金、技术等提供助力。期待在该法律引领下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为人人受益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献智出力。

为实现上述草案立法目标,需要一步一个脚印,从清除身边的每一种障碍入手。就现状而言,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及农村,目前残疾人便利出行都做得不够,因此还是要优先便利残疾人,在此基础上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一个无“碍”有“爱”的大环境。(丰收)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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