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5张发票,都是购买大米15包、食用油15桶,每张发票金额都是4218元。”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纪法周刊”披露了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法院违规套取、发放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4月期间,定南县法院采取开具粮油大额发票的形式,虚列职工食堂支出,套取资金,之后按照每人每月220元的标准向全院干警发放超市提货券,先后累计发放提货券44.605万元。在市委、县委联动巡察时,隐藏的“四风”被发现。问题查实后,定南县法院党组被责令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认真整改相关问题,违规领取的补贴已全部退回、上缴财政。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持续深化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体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极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一些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也随之产生。比如此案中的定南县法院,通过虚列职工食堂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违规发放补贴。实践证明,纠治“四风”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须紧盯其新动向新特点,深刻剖析“四风”问题产生的内因与外因,从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精准发力、久久为功。
各级党组织需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应当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铲除作风上的沉疴痼疾,解决精神上的“缺钙软骨”,戒除贪欲,摒弃私心,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反“四风”转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纪检监察机关应发扬担当精神、斗争精神,提升履职本领,练就火眼金睛,善于从表象看本质、从源头挖病根。忠诚履行职责,高擎利剑,除弊治病,铲除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常态化开展以案明纪释法活动,多敲警钟、严加预防,以点带面、步步推进,让违纪违法者受到惩戒、触动灵魂,让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三思慎行。(彭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