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时甜甜蜜蜜不分你我
可一旦谈到“转账”“借款”
双方都好像变了个人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同居恋人因钱闹掰
2018年初,丽丽(化名)不幸被确诊重大疾病。朋友阿军(化名)在丽丽治疗期间,经常给予她生活帮助和精神安慰,让丽丽很感动。不久,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开始共同居住。
2020年,丽丽的病情通过治疗得到了控制,身体好转,感情却又出现问题。两人因为钱闹掰,丽丽对阿军提起了诉讼。
丽丽的两次贷款合同
原来,同居期间,丽丽曾两次向银行贷款,抵押了自己的房产,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原告丽丽称,自己第一次贷款了490万,已经将这笔钱陆续转给了被告阿军。第二次贷款了600万,其中490万归还了第一次贷款,剩下的钱都转到了阿军指定账户。
按照丽丽的说法,她从2018年9月开始,给了阿军现金270万,转账288.5万,一共借给他558.5万元。
阿军却否认自己向丽丽借了钱,称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过270万现金,转账则是他与丽丽公司之间的生意往来。阿军说,丽丽第一次贷款是为了开火锅店,第二次贷款是为了还第一次的钱,均与自己无关。
丽丽反驳道,自己是因为信任阿军才没与他签订借款协议,没想到阿军居然不承认向她借了钱。于是,丽丽将阿军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阿军返还同居期间借款共计558.5万元。
一审:
超出日常生活必需,
借贷关系确认
在一审审理中,原告丽丽向法院提交了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显示她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共给被告阿军转账28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