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购买宠物犬的市民可得注意了,
最近市民査先生就遇到一件麻烦事,
他买了一条“萨摩”犬,
结果买回来没几天狗就病了。
10月21日,査先生告诉记者,他于10月9日前后在禹王宫附近一家宠物店买了一条小“萨摩”犬,只有2个月大,价格为1000元。买回家后没几天,小“萨摩”就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10月14日,他带着该犬到宠物医院去检查,结果显示该犬患有犬瘟与细小病毒症状。
于是査先生当日就带着小“萨摩”找到宠物店老板,要求将该犬退掉,并且要求店方退还全款并支付其诊治费用。不过,双方没有谈妥。于是,査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所属市场监督所予以了调解,宠物店老板答应退还500元,但是査先生对此难以接受。
在査先生出示的一张购犬协议中,记者注意到店方写有“包一周无犬瘟细小”,在责任条款里,店方还表示,48小时外所售犬只出现病情,店方会协助顾客进行救治,费用由顾客承担,如发生死亡,店方不承担责任。此外,协议里还明确,如发生纠纷,可向当地市场监管机关投诉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査先生表示,“我们有争议后才仔细看了这份协议,发现这就是霸王条款,都是对店方有利”。
就此,记者也于当日到该宠物店进行了暗访,该宠物店不大,里面也没见着几只宠物,老板说有几个犬笼放在店外晒太阳。记者便以一名打算购犬的市民身份与他谈了起来,对于是否一直给店内犬只打相关疫苗,他言辞模糊。
在暗访后,记者随即与协调此事的市场监督所有关人士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事实上活体动物交易纠纷,不应该是市场监管部门来处理,但是接到投诉后他们还是介入协调了,他们也建议宠物店老板在退还500元基础上再加一点,但是宠物店老板不置可否,由于涉事犬只究竟是什么情况,没有权威定论,市场监管也无法断定是谁的责任。他还告诉记者,建议当事人査先生向农业农村部门问问看。
就此,记者与市畜牧局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正规宠物店应当有相关资质,定期给宠物打疫苗,并告知所购宠物何时需继续打疫苗,且提供店内给宠物打疫苗的记录供顾客知情。如果宠物被查出犬瘟、细小等病,可能是没有及时给犬只打相关疫苗,或者所用疫苗无效。当事人如对宠物店有质疑,可以向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对问题进行调查。芜湖传媒集团法律顾问徐宗保表示,目前对于宠物销售购买还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消费者在购买犬只等宠物时要慎重。
来源:大江晚报记者 吴敏 文 査先生 供图
微信编辑:大橙子 实习生 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