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韩国赵斗淳事件经过,韩国赵斗顺现状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14 17:38:11

来源:澎湃新闻

2008韩国赵斗淳事件经过,韩国赵斗顺现状(1)

韩国MBC电视台公开的赵斗淳长相。资料图

“你知道赵斗淳事件吗?2008年12月,一个8岁女童被赵斗淳性侵,受害者部分器官受损,须终生依赖人造器官。赵斗淳在监狱即将获释,不能接受他仅被判12年刑期。可能还会有第二个孩子受害,请阻止赵斗淳被释放。”

这是8月27日发布于韩国青瓦台国民请愿网站的一份请愿书,2周内超过1.7万人加入请愿,人数还在不断上升。

韩国电影《素媛》中罪犯的原型赵斗淳将于今年12月13日刑满出狱,近日呼吁禁止释放这名暴力性侵犯的呼声再度高涨。韩国法务部9月9日发布公告称,赵斗淳正在接受150个小时的“性暴力犯罪心理”矫正治疗,出狱后将佩戴可定位的电子脚链,为期7年。

据《朝鲜日报》10日报道,赵斗淳今年7月在接受心理咨询时说:“我很清楚社会上对我的罪行做出了怎样的评价。甘愿接受批评。”他对受害者表示道歉,并计划出狱后返回老家京畿道安山市。随着赵斗淳释放期临近,此案引发的愤怒和不安情绪再次在韩国社会蔓延。

三年多,6807份请愿书

12年前冬天的一个早晨,当时8岁的小学生娜英(化名)在上学路上经过教堂,她被赵斗淳拖入教堂洗手间,遭到殴打和性侵,导致娜英80%生殖系统及肛门永久破损、内脏严重破裂,需要使用人造肛门和尿袋。由于赵斗淳对法官坚称,自己在醉酒状态、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犯罪,加上当时韩国最高刑期的限制,最终他仅被判12年有期徒刑。

赵斗淳前科累累,在对娜英下手前,他的档案中已有17次犯罪记录,早在1983年就因强奸致伤的罪名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1995年又因伤害致死罪名被判2年监禁。从2008年开始便在狱中接受心理治疗的赵斗淳并没有太大的改观,还曾写过300多页的申请书交给警方和法院,辩称自己无罪。韩国法务部2018年对他进行心理鉴定,结果显示“性偏离性很高”,这一指标与再次犯罪有直接关联,综合判定他仍然属于“再犯危险群体”。而且在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测试中,他的分数比5年*死10人的连环*手姜浩顺还高。

受害者娜英一家和赵斗淳妻子都曾搬家,但两家居住地仍然相距不远。去年,娜英的父亲在韩国MBC电视台时事节目《PD手册》中表示,女儿过着平凡的大学生活,害怕赵斗淳出狱之后会认出她,言语间流露担心。这些年来,韩国民间针对赵斗淳的争议也一直没有断。

“现在大家都戴口罩,他戴上口罩的话就可以正常生活,我们也看不出来。而且他释放后回到家乡,当年受害的女孩该多害怕啊。”在韩国大邱生活的家庭主妇朴女士10日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最近身边很多妈妈都在讨论赵斗淳事件,认为对这名罪犯的宽容可能会纵容更多性犯罪。

澎湃新闻记者在青瓦台官网的“国民请愿”系统中以“赵斗淳”为关键词搜索发现,自2017年8月该请愿系统设立以来至今年9月11日,共有与这名性侵犯相关的6807份请愿书,其中大部分请愿内容为反对释放赵斗淳出狱,还有呼吁对其进行化学阉割、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诉求,也有民众对强奸伤害犯罪的立法提出要求,希望加强处罚力度。

据韩联社9日报道,自今年7月开始,司法部安排了临床心理学家和司法官员对赵斗淳进行谈话疏导。在赵斗淳释放后,将有专员一对一每天对他进行深入观察,一周至少4次面对面确认其生活动态。他佩戴电子脚链的7年期间,定位功能将与当地的监控系统相连,防止再次犯罪。而且,他还将被禁止饮酒过量、禁止使用儿童保护设施、限制外出活动。因赵斗淳已表示出狱后将返回京畿道安山市,安山市正在赵斗淳家附近的路口等地追加安装211台防范犯罪的摄像头。

法不溯及过往,凶犯逃过化学阉割

韩国广播公司(KBS)今年8月播出的一档节目中,韩国犯罪心理学家李秀京透露,受害者娜英曾在接受心理治疗时写道:“请让他(赵斗淳)在监狱里住60年”。

“在小孩子的世界里,60年就是一辈子了。”李秀京说。当时法院一审判处赵斗淳15年有期徒刑,已是当时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随后赵斗淳以作案时精神不稳定、意识能力微弱为由上诉,减刑至12年。

早在2017年底,超过60万韩国民众在青瓦台请愿网站上要求重审赵斗淳案,加重刑罚。当时青瓦台回应:“不可能重审或是增加处罚”,对于已确认判决的案件,不能再次提起诉讼。

“(如果重审)赵斗淳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李秀京在节目中说,案件引发公愤,迫使韩国国会重新修订法律,在2010年将有期徒刑的上限从15年延长至30年(无论什么罪名),废除针对未满13岁儿童性犯罪的公诉时效,延长罪犯出狱后佩戴电子脚链的时间,最长可达30年。

在此之后,韩国针对儿童性犯罪的法律进一步加强,成为亚洲第一个引入化学阉割的国家。2011年7月,《性暴力犯罪者的性冲动药物治疗相关法律》问世,规定对未满16岁儿童进行性犯罪的19岁以上性欲倒错症患者、有再犯危险性的性暴行犯罪者、两次以上对儿童性犯罪者等,可以实施化学阉割。

由于法不溯及过往原则,新的法律手段无法使用在赵斗淳身上。而且韩国民众要求公开赵斗淳最新肖像照的诉求目前也无法实现,因为规定重刑犯照片可以公开的《特定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是在2010年才更新,在此之前法院已对赵斗淳案进行判决。他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将会发布在“性侵者通告”网站上,但禁止网民在线共享。

唯一可适用于赵斗淳的是去年4月出台的“赵斗淳法”,要求那些曾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并有再犯危险的犯人,出狱后佩戴电子脚链的同时接受专员24小时一对一监管。不过,韩国审计检查委员会去年5月发布的报告显示,从2014年至2018年,佩戴电子脚链的人当中仍有292人再次犯罪。韩媒指出,监管人员不足使这一设备形同虚设。

韩国共同民主党议员金荣浩今年8月提出,应该紧急制定针对性犯罪者的永久社会隔离措施,对性犯罪者严厉惩处。据韩联社8月26日报道,金荣浩提议修订《关于对未满13岁未成年人的性暴力犯罪判处终身监禁的特别法》,规定儿童性犯罪者在出狱后再次犯下强奸等罪行时,根据法院的判决,在死亡之前不得假释,并处以终身监禁。

韩国女性律师协会的徐惠珍近日在接受韩媒采访时表示,对赵斗淳等性犯罪者的判决往往达不到国民的期待,司法部门应该向国民说明量刑的依据,慎重判决是第一要务。

法律失于宽、私力流于滥,性犯罪猖獗怎么破?

从《熔炉》到《素媛》,韩国电影将儿童性犯罪的黑暗面撕开一角,现实生活中的案发率令人震惊。新华社2012年援引韩媒消息称,从2006年往后的6年间,韩国性侵13岁以下儿童的案件频发,每天平均2起以上。《韩国先驱报》2017年公布韩国警察厅的数据,从2012年至2017年的5年间,至少发生了5104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虐待案件,平均每天3起,其中94%以上的受害者为13岁以下儿童。

韩国三任总统李明博、朴槿惠和文在寅都承诺对性犯罪重拳出击,尤其严惩儿童性犯罪。但相关案件不断冲击韩国社会,尤其是今年曝光的“N号房”事件。以赵主彬为首的多名犯罪者,通过服装模特兼职等为诱饵吸引年轻女性,哄骗她们上传裸体照或不雅视频,然后以此为由进行威胁,拍摄性剥削视频,并在网上聊天室内有偿分享。此案中的被害女性多达74人,其中16人为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受害者为年仅11岁的小学生。

除N号房事件外,另一起儿童性剥削网络犯罪案也引发韩国社会舆论哗然。美国司法部去年向韩国提出引渡世界最大儿童性剥削视频网站“Welcome to video”运营者孙某。韩国法院今年7月6日决定不同意引渡,孙某在韩国只被判处1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大批韩国民众指责韩国判罚过轻,在青瓦台网站留言“要求引渡罪犯至美国接受更严厉的刑罚”。

美国《外交政策》8月评论,引渡儿童性剥削罪犯孙某的失败,凸显了韩国法律制度对此类犯罪分子的纵容。从历史来看,韩国法院偏向于认为与性侵和家庭暴力有关的问题是“私事”,应由当事方自行解决。而且,韩国法官中仅30%为女性,警务人员中女性占比4%,这对处理性犯罪案件也有着显著的影响。

近年来,韩国女性掀起的平权运动如火如荼,性犯罪相关法律也在不断修订,但性丑闻依然层出不穷,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女性受害者还在增加。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副教授王箫轲对澎湃新闻表示,韩国性犯罪屡禁不止的问题与文化和法制都有关系,从文化上来说,韩国还是男权社会,社会仍保留了传统的儒家伦理思维,尽管现在韩国女权似乎被捧得很高,但多为假象,尚未实现女性与男性的地位平等。从法律角度来说,法律设计上有着男权倾向,而且性犯罪的受害者往往处于弱势,施暴者会利用手中的资源来逃避惩罚,甚至有时候会反咬一口,修法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无法一蹴而就。

韩国民众因不满司法部门对性犯罪的处罚,自发建立了一个“数字监狱”网站,公开性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和个人信息。据《韩国日报》9日报道,“数字监狱”成为一个对性犯罪者、虐童者、谋*犯“私下处决”的场所,甚至一些被公众认为处理案件不公的法官信息也被公开。在一阵叫好声中,网站伤及无辜的潜在风险滋生。上周,首尔一名20岁的大学生因个人信息被公开在“数字监狱”网站而自*,该男子否认有任何不当行为。韩国一名大学教授也因错误指控而被放入“数字监狱”。该网站引发的争议不断扩大,9月9日被关停,警方正在寻找运营者。“数字监狱”风波也让人们意识到,非法惩罚手段可能并不能伸张正义,反而为诬告提供了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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