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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14 22:26:21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全年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和商品,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等交易。根据公司运营需要,2022年公司及所属企业将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及其控股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3,484,080.23万元(不含税),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约为人民币1,700,223.35万元,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约为人民币683,0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约为人民币1,029,092.3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约为人民币70,109.92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约为人民币1,654.66万元。2021年1-11月公司及下属企业与中铝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565,849.61万元(不含税),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为人民币976,151.96万元,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为人民币536,878.45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为人民币990,149.44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为人民币61,132.5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为人民币1,537.25万元。

2.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方董事张正基先生、路增进先生、高立东先生、焦云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一致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对此预案发表同意意见。

(2)《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尚须提交公司*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焦云先生须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

注: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的规定,中铝集团是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因此与上述受中铝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因公司关联法人数量众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交易类第10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公司预计与中铝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的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并中铝集团及实际控制的企业的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3.2021年1-11月交易额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1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

注:2021年1-11月实际发生交易额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晋华

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煤炭、建筑材料、电子设备、空调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木材、钢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汽车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53号南楼1202室

2.与本公司关系

与公司同受中铝集团实际控制。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019,802.3万元,净资产225,631.6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8,095,918.00万元,净利润47,82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二)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家骍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灯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0层1002单元房间1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279,209.4万元,净资产116,176.4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238,406.17万元,净利润3,975.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铝土矿产品,铝冶炼产品及相关金属,铝加工产品销售(不得从事生产、加工等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碳素制品销售;铝工业废弃物(赤泥、粉煤灰)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凭前置许可的内容及时效经营)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政府办公楼

3.截止2021年6月30日,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48,688.2万元,净资产224,494.3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73,275.82万元,净利润30,022.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淑霞

注册资本:14,677.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阳极糊、石墨电极、炭阳极等炭素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有色金属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自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助材料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贸易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赤壁市发展大道316号

3.截止2021年6月30日,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总资产74,941.20万元,净资产18,024.21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1,009.69万元,净利润1,606.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五)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蒋涛

注册资本:96,429.11681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仓储服务(不在北京设立仓储或物流基地);货物打包服务;销售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交通运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无船承运;国际道路运输;国际船舶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无船承运、国际道路运输、国际船舶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219号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73,353.9万元,净资产146,682.8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348,943.00万元,净利润5,461.1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六)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注册资本:1,702,267.295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土矿、石灰岩的开采(有效期至2031年9月);道路运输(普通货物,限广西、贵州分公司经营);铝、镁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碳素制品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工业水电汽、工业用氧气和氮气的生产、销售;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机械设备制造、备件、非标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检修;汽车和工程机械修理、特种工艺车制造和销售;材料检验分析;电讯通信、测控仪器的安装、维修、检定和销售;自动测量控制、网络、软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经营办公自动化、仪器仪表;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发电;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2-16、18-31层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9,411,227.6万元,净资产7,595,136.9万元,净利润479,166.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七)山东铝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守河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制品制造;门窗制造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饰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砖瓦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润滑油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环保咨询服务;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水泥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勘察;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测绘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烟草制品零售;动物饲养;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分支机构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五公里路1号

3.截止2021年6月30日,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40,048.56万元,净资产166,132.69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28,129.07万元,净利润18,271.4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八)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威立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氧化铝、氢氧化铝、电解铝及深加工产品;矿产资源开采:铝土矿、石灰岩(石)及其伴生矿的开采与销售;生产、销售耐磨材料、过滤材料、塑编袋、絮凝剂、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工业水处理剂(危险化学品除外);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销售;污水废水处理技术服务;铁、有色金属(除稀有金属)、焦炭、工矿设备及备品备件、五交化产品、钢材、建材(木材除外)销售;建设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冶炼设备备件制作;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带压堵漏、带压开孔;热电站设备运行、调试、维护;脚手架搭设;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运行、维护、检修;电气设备生产、安装、销售及节能技术服务;机械配件、机加工铸件、金属模具、托辊的生产机加工;环保设备、自控设备、仪器仪表、视频监控系统、空调、变频器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印刷品印刷;上网服务:网站设计、软件及网络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网络推广与广告发布;信息系统集成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销售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附属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和信息技术服务;服装、劳保防护品(不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及销售;工矿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机动车辆维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装卸搬运(危化品除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业务及电力供应与技术服务;矿山技术咨询、测绘;地质勘查;物业服务;市场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粉煤灰渣产品研发、销售;经销:聚氯乙烯、树脂(危化品除外)、润滑油;机电、化工、冶炼设备维护、运行、清理、检修加工调试、销售及技术咨询;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管道设备安装检修;酒店管理。销售腐蚀品:硫化钠(含结晶水≥30%)、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过氧化氢(20%≤含量≤60%)(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1年9月26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清涧街道龙门大道北段10号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93,778.30万元,净资产182,460.99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9,376.49万元,净利润5,857.9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九)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丁吉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购销、电力贸易;配电网规划、建设、运营、维修、改造、设计、咨询服务;电力和新能源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地勤楼3011室(入驻云南嘉世通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控制。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6,521.96万元,净资产5,161.12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359,747.87万元,净利润230.1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云南中石油慧能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云龙

注册资本:7,29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镇燃气供应(根据住建局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开展具体经营);城镇燃气及燃气产品的销售;燃气器具的销售;燃气技术咨询及技术培训、技术开发;燃气设备、材料的销售、检测及维修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燃气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昆明科技创新园2F19-7室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云南中石油慧能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27,299.68万元,净资产7,536.64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1,651.75万元,净利润71.6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云南中石油慧能能源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一)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叶国华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及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高温合金以及铝基复合材料等金属材料产品、制品、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来料加工;有色金属材料制造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有色金属行业开发业务咨询;有色金属商品贸易及物流仓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0号康田西锦荟3栋4号楼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507,145万元,净资产1,506,860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27,346万元,净利润5,8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二)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蔡峰

注册资本:206,167.738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塔路8号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856,937万元,净资产277,260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00,558万元,净利润5,85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三)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韦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及矿产品,稀贵金属,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室自动化和通讯设备(不含移动通讯设备),制冷空调设备,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电子产品,化工原材料(不含危险品),轻工材料,汽车配件;煤炭批发(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高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黄岐北环东路88号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112,258万元,净资产8,154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060,968万元,净利润3,74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四)陇西西北铝铝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居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箔、铝制品、机电产品及设备生产、销售;纯铝、合金铝销售;食品、医药用铝箔生产、加工、销售;土地、房屋、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西郊坪

3.截止2021年6月30日,陇西西北铝铝箔有限公司总资产93,544.26万元,净资产11,995.76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38,446.45万元,净利润10.8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陇西西北铝铝箔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五)中铝河南洛阳铝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斌

注册资本:14,935.249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及铝合金箔材产品的生产、销售,铝及铝合金产品、铝加工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销售及技术的进出口、技术服务业务。

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丰华路12号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铝河南洛阳铝箔有限公司总资产32,741万元,净资产13,969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1,541万元,净利润87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铝河南洛阳铝箔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六)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璐

注册资本:116,41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加工、销售(不含稀贵金属),销售普通机械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工业园区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总资产318,138万元,净资产3,148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607,238万元,净利润69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七)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力华

注册资本:33,811.72263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铝及铝合金材料的开发、生产及销售;铝合金材料和部件的生产、销售;交通装备用铝合金挤压材和部件的设计、生产、加工、销售;金属材料机加工、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经营范围涉及许可、审批经营的,须办理相应许可、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80号附2号

3.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总资产105,766万元,净资产34,152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6,112万元,净利润32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八)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洪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上述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销售、出口;外派实施上述工程劳务人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

3.截止2021年6月30日,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总资产133,249.14万元,净资产16,849.05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5,807.79万元,净利润137.1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十九)曲靖市沾益区捷成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勇

注册资本:8,0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搬运、装卸、仓储服务;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矿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

2.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3.截止2021年6月30日,曲靖市沾益区捷成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23,305.11万元,净资产10,172.78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101.04万元,净利润72.9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曲靖市沾益区捷成物流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在执行合同时,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执行,在一定程度控制了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中小*的利益。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特别是中小*利益的情形;

2.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运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预案已获云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预案时回避表决。

2.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大会审议表决。

六、中介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云铝股份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通过与云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访谈;查阅云铝股份关联交易相关财务资料、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对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云铝股份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大会审议。云铝股份及其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2022年公司及所属企业将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之间有持续业务往来,构成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484,080.23万元(不含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张正基先生、路增进先生、高立东先生、焦云先生已回避表决。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及*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分别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购买生产经营使用的原辅材料及支付电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补选许晶先生、郑婷女士为公司董事的预案》

因许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丁吉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许晶先生、郑婷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晶先生、郑婷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任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公司*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许晶先生、郑婷女士为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预案须提交公司*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许晶先生、郑婷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确认意见;

(四)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许晶先生简历:

许晶,男,汉族,1964年8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包头铝厂工程处技术员;包头铝厂动力分厂煤气车间技术员;包头铝厂动力分厂煤气车间副主任;包头铝厂煤气车间主任;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炭素一公司副经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炭素一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党总支*;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二公司经理、党总支*;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炭素厂厂长、党总支*;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部部长;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生产指挥保障中心主任、党委*;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华云电解一厂厂长;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许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许晶先生担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许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郑婷女士简历:

郑婷,女,汉族,1981年10月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处业务主管;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处业务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处业务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处高级业务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财务处高级业务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财务处副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财务处副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董事会办公室)会计核算处经理。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郑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郑婷女士担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郑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近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收到许峰先生、丁吉林先生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辞职报告。许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丁吉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吉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丁吉林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离任董事减持股份的规定。

许峰先生、丁吉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在此,公司董事会对许峰先生、丁吉林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分别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对前述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公司保证以暂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8号《关于核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云铝股份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1,367,75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其中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00,997,660.67元,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4,928,014.45元,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6号《关于核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21年11月29日,云铝股份向1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339,750,84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6.6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其 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75,585,043.0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00,000,000.00元,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月26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月26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前次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存放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和“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交通银行昆明五华支行账户用于“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使用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文山绿色铝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账户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用于“文山绿色铝项目”的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购买生产经营使用的原辅材料及支付电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以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按基准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0.22亿元。本次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的利益。

(二)公司此次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短期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利益的情况。

(三)同意公司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监事会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以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云铝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云铝股份本次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利益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云铝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云铝股份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对《关于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确认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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