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这个情况,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表了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服务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里面明确提到了金融机构对遇难者及其家人的财产处理方式。
民政部提供遇难者名单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要选择恰当的方式告知遇难者的亲属,金融机构要为遇难者亲属提供遗产继承、财产代管、保险理赔等各项金融服务。
保险公司要主动联系灾区保险客户,全面排查客户投保和损失情况,根据保险条例的内容对地震保险进行赔付,原则上按照合同规定来,尽可能加快理赔进度和效率。
除去财产代管和保险理赔,人们最关心的其实是财产继承,毕竟大多数普通人没什么财产需要金融机构帮忙代管,反而是震后的生活需要金钱来维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有明确规定。
首先,继承权男女平等。在这个基础上,遗产再按照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也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如果地震中一家人能有幸存者,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财产问题很快就能得到妥善解决。不幸的是,在地震中有很多家庭都遭到了毁灭性打击,一家人无人生还,这就要考虑第二顺序继承人。
这些人是遗产主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发生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行离世,那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为继承。
说到这里,大家会关注一个问题:如果一家人中,长辈遇难了,儿媳或女婿是否有财产继承权呢?《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如果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丧偶女婿也尽心尽力的照顾岳父岳母了,那他们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
虽同为财产继承人,分到的财产也不一定是确定的份额。例如,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其中有继承者生活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获得照顾;
继承人如果付出了较多的抚养义务,也可以多分得财产;如果没有生活能力的人依靠继承者生活,继承者也可以获得较多的财产分配,财产分配并不是固定比例,需要继承者们互相协调配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配。
银行存款的问题在各大机构的推动和法律条文的规定下了有了明确的解决方法,那遇难者的贷款应该怎么处理呢?
贷款,未能清零的遗憾汶川地震后,有调查数据显示,在地震中倒塌的房屋有778.91万间,损坏的房屋有2459万间,还有43.6万座建筑物被摧毁或被严重破坏。
而这些房屋和建筑物,大都存在银行借款情况。在地震后,如果借款人遇难了,贷款是成为银行的坏账还是由遇难者的财产继承人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