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申领人户口簿地址或本市居住证上地址为外环线以外的,可申领沪C号牌(汽车)。办理时需提供记载有相应地址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具体以交通委审核为准。
本市上牌的车辆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须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内的要求,申领沪C号牌的车辆也不例外。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进口车辆注册登记沪C号牌的车主,可在本市车辆管理所的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和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申请办理。而国产车辆符合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国四的车辆,也可以到车辆管理所二、三分所中申请办理。
如果该国产车属于符合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国五的车辆,目前本市有以下两个地点可供车主选择办理:
1、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嘉定区墨玉南路1000号)
2、上海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富特西一路459号)
提交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统一发票注册联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注册联(包含车船税)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的副联原件
5、国产车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进口车是《货物进口证明书》、监管单或者罚没单)
当集齐材料,车主将车辆送达进行查验后,根据选号规则选好号后,等候领取即可。如果是非免检车以及出厂日期超过2年或者发生过交通事故的,须先到本市各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安全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特别提醒
驾驶沪C号牌小客车的车主,切勿驶入本市禁止通行的范围路段,否则将被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罚条款规定,扣3分,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