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拍完,票房平平。
唯一的收获,竟然是谢贤与甄珍协议分居,准备结束"幸福"的婚姻。
原来,谢贤一直被刘家昌"疯追"甄珍而苦恼,就不断催促甄珍离开台湾定居香港。甄珍却希望谢贤可以来台湾陪伴自己。
1976年,甄珍召开记者会,展示离婚协议。特别强调——
“没有任何第三者,介入我和谢贤的婚变之中(此地无银三百两?)。”

谢贤说——
"这一棍打得我太狠,把我打散了。我是尽心尽力去爱、去迁就她。我希望她顾念夫妻感情,不要演《日落紫禁城》(刘家昌执导))也是一种央求。"
甄珍与谢贤分手后,刘家昌追得更紧了,每天都是大把的鲜花送到片场,不管甄珍在哪里拍戏,他就追到哪里。

多年后,谢贤面对鲁豫采访,也说——
"其实当初并不是刘家昌抢走我的女人,而是我先抢走刘家昌的女人,因为在我认识甄珍之前,刘家昌已经在追甄珍很多年了。"
这话,什么意思?
是在告诉大家,他其实并没有真正爱过甄珍小姐,当年只是在和刘家昌之间两个男人"斗气"的一场戏。
难道,这就是男人与女人对待爱情的观点?
而甄珍却对鲁豫说——
"他(谢贤)是我的初恋。如果能重回当年,她是不会离婚的。"
事实上,甄珍和刘家昌确实也过了几十年的"假面夫妻"。当然,这个秘密直到2015年,才在刘家昌在法院起诉甄珍之时,由甄珍亲口吐露。

1978年,30岁的甄珍,仿佛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也心累了。
这年8月,她终于答应了刘家昌的"求婚"。再一次不顾母亲大人的反对,跑到纽约与35岁的刘家昌正式结婚。
之后便逐渐退出演艺圈,后来又在纽约开起了旅馆,起名——甄珍旅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