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抚顺市检察院院史馆建设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抚顺地区检察史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在职检察干警、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关心抚顺检察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征集范围
1.各个时期市检察院历任主要负责人任命、聘用、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照片和证书及检察机关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2.各个时期上级领导、重要来宾对检察机关进行视察、参观、访问的照片、录像、题词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3.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刊物、印刷品样本,以及不同时期的印章、检徽、各类证书、纪念章、票证、检察制服等实物。
4.反映抚顺检察机关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牌匾、带有不同历史时期印记的物品、重要历史事件的合影照片等。
5.检察机关早期使用的具有代表性的仪器设备、工具等。
6.反映全市检察机关重要成就、事迹的相关材料(照片、实物、录音带、录像带、书刊等)。
7.具有历史价值的其他资料和实物。
四、征集方式
1.直接捐赠。所有者自愿、无偿捐赠其所持有的资料或实物,由院史馆永久保管。
2.代为保管。对珍贵的资料、图片、实物,本人或亲属自愿由院史馆代为保管的,可无偿代为保管。
3.复制拷贝。对某些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和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由市检察院复制、拷贝、拍照、扫描、抄录后将原件完整归还本人。
对征集的资料和物品登记造册,出具收据。对所有捐赠者一律颁发《捐赠证书》,以示谢忱。对使用后需要退还的资料和实务及时完整归还,征集物展出时注明捐赠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飞
*57599045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39号
邮编:113006
电子邮箱:
fushunjiancha@163.com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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