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优待证管理办法》)。12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启动仪式,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全国申领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12月14日上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启动仪式在京举行。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钱锋出席仪式并讲话。曹舒昊 摄
针对社会上很多人提出叫“荣誉证”或“光荣证”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司长曹俊说,之所以确定叫优待证,基于两个考虑:
一是传承,人民军队从缔造之日起,就提出了优待的概念,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制定的《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中,就是对红军及家属专门优待的规定。
上海嘉定区有个双拥博物馆,里面展陈了解放战争时期和解放初期地方发放的优待证,如1947年山东省胶东区行政公署制发的“抗日军人家属优待证”,1949年12月东北人民政府制发的“革命军人优待证”等。所以,命名为优待证,首先体现了红色基因的赓续和对光荣传统的传承。
二是由优待内涵本质决定的,“优待”既体现在精神方面也体现在物质方面,优待授予主体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社会组织、企业,而“光荣”“荣誉”的授予,一般是政府行为、组织行为。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最终确定命名“优待证”。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