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就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办证申请。
二、申请人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表交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录入系统,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发证机关审查办理。
三、2021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证件遗失补办服务。
特此通告
弥渡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3日
编辑/许亚青
责编/向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