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件都需要一个导火索,而兔灾的导火索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绅士:托马斯·奥斯汀。
托马斯在英国时就酷爱狩猎,这种习惯也来到了澳大利亚。
家养兔的狩猎方式对他而言不够刺激,所以1859年,他专门引进了野兔,同时还有麻雀和鹧鸪。
和之前的家兔不同,托马斯完全是将这些野兔放养。
野兔繁殖得很快,很快便成为了草原上的一道风景。
那时的殖民者都不以为意,他们在澳大利亚赚了一大笔钱,整日沉浸在不同享乐中,尤其是狩猎。
曾有一名爱丁堡公爵,在四个小时内成功射*了四百多只野兔。
可以想象得到,对当时的澳洲人而言,让兔子繁殖得多,反而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
甚至当地的许多农民,看到托马斯以狩猎为乐,都开始争相模仿起来,放养自己本来圈养的兔子,使得兔子的繁殖速度迅速增加。
但是这件事并没有让澳大利亚人兴奋多久,因为三年后,兔子的情形就让他们不得不取消这种乐趣。
1862年,澳大利亚政府将兔子视为了有害物种。
1868年,托马斯发现就算他枪*了2万只兔子,至少还有1万只兔子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