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劝导员属于哪个部门,交通安全劝导员的条件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3-04-20 05:04:19

  “您好!您的电动车没安装车牌,不能上路行驶,请下车登记!”

  “您好!骑电动车一定要戴头盔,要注意交通安全!”

  ……

  8月12日,沁源县沁河镇四维村口,“交通安全劝导站”标识醒目。村委会副主任史双杰头戴小黄帽,穿着反光背心,戴着“交通安全劝导员”红色袖标,协助交警疏导交通,劝导不文明行为,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逐一提醒。一面小红旗、一个小喇叭、一个笔记本、一支笔,是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全部家当。

  连日来,沁源县在全县重点路段设置了140个交通安全劝导站(点),涉及117个村,选聘227名热爱交通管理事业,群众基础好、工作作风硬、办事能力强的村干部、老党员、网格员等作为交通安全劝导员。

  经过县交警部门严格培训,统一配发反光背心和袖标后,交通安全劝导员分时段、不断档、无缝隙开展值班值守工作,为过往驾乘人员、行人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念好交通“安全经”,织密交通“安全网”。这是沁源县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一种新尝试。

  沁源县境内山大沟深,坡大弯急,山路和弯路占到全县道路总里程的80%以上,安全隐患较多,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倍增。同时,县级交通警察有限,难以辐射广大农村地区。

  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是展示城市文明的一个重要窗口和流动名片。为提高群众文明出行意识,引导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乱象,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网格建设,沁源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劝导站(点)建设,整合交通安全劝导员,履行道路交通排患、预警、劝导、宣传等工作职能,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整治等工作,引导驾乘人员、行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精细化管理。

  作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益补充,交通安全劝导站(点)和劝导员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作中,交通安全劝导员重点对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违法载人、闯灯越线、乱穿马路、不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提示和劝导,帮助驾驶人消除行车陋习,让群众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不要想着戴头盔给我们看,要为自己的安全着想。”成了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口头禅。

  “每次看到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行为,我都会忍不住劝导和批评几句。大部分人听规劝,也有不理解的。我就说,车祸无情,我是为你好。”史双杰笑着说,“我们这个交通安全劝导站共有7名劝导员,大家轮班上岗,责任心都很强。”

  “有时候着急出门办事,忘记戴头盔了,或者存在侥幸心理,心想就几分钟的路,应该不会出啥问题。”四维村村民成四莲说,“劝导员都是为咱好,咱也要从现在起改正,文明出行。”

  与此同时,全县各村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乡村大喇叭”等载体,常态化宣传行车、乘车等交通安全常识,让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声音“飞”入千家万户,让广大村民听得进、记得住,让文明交通意识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百姓心中扎深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交通安全屏障,擦亮城市文明形象。

(记者 常珍珍 特约记者 廉桂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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