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特约评论员 陈宪
日前,媒体披露,中国第九个、东北地区第一个都市圈——沈阳都市圈的发展规划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
到目前为止的九个都市圈,除重庆都市圈外,八个都市圈都是省会都市圈,即都是对省会“做加法”的都市圈。其中,长株潭都市圈,名称就直接道出了都市圈的本质——同城化,省会与地域相邻城市的同城化。其他的省会都市圈也都以同城化为核心区域,如西安都市圈的西咸(阳)同城化,成都都市圈的成德(阳)眉(山)资(阳)同城化,南京都市圈的宁镇(江)扬(州)同城化。
中国是一个大国,区域一体化有着多个层次。以长三角为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是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的一体化。从城市和城市群意义上把握区域一体化,《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由长三角27个城市组成的中心区概念。根据这27个城市的空间特征和发展水平,形成了宁合、杭(绍)甬、沪苏等城市群,进而在这些城市群平台上,上海、南京、苏锡常、杭州、宁波和合肥等都市圈都在规划建设。可见,都市圈是区域一体化的核心区域,是我国现阶段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形态。加快规划建设都市圈,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
有媒体在评论沈阳都市圈发展规划出台时认为,面临经济、人口增长双重之困的东北地区亟需一针强心剂。文章说,“最好的强心针,当然是国家中心城市。然而,自2018年以来,‘国中’就未再进行扩容,虽然沈阳表现出志在必得之心,但靴子能否落地、何时落地,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退而求其次,国家级都市圈的到来,也给了东北地区以新的发展底气。”
笔者不同意都市圈是中心城市的“退而求其次”。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处于城市集群发展的不同阶段。在相对发达的地区,都市圈成为城市集群的主要形态;在相对次发达的地区,中心城市是城市集群的主要形态。譬如,在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中心区,都市圈是城市集群的主体;在成渝、长江中游和中原地区,中心城市是城市集群的主力军。这是城市演化发展逻辑的一个折射。从要素和产业的角度看,它们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是,都市圈内部要素和产业的关系,以辐射、溢出和分工为主;中心城市和周边地区要素和产业的关系,则是以集聚、吸纳和转移为主。
中心城市仍然是行政区划,都市圈则顺应区域经济发展规律,跨行政区划,是实现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的产物。都市圈从大城市、中心城市演化而来,同时将大城市或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和乡镇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多中心圈层结构的经济社会功能区。笔者认为,都市圈将替代中心城市,成为推动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基本空间形态。
目前,省会都市圈是都市圈的主体。随后,计划单列市,如深圳等,以及部分处于省域边界的大城市,如徐州等,也都将陆续推出都市圈发展规划。这里,既有历史地理的原因,也是改革发展的需要。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这些城市大多暴露出空间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以深圳为例。深圳市总面积近2000平方公里,2022年经济总量为3.24万亿元,单位平方公里创造的GDP即经济密度为16.2亿元;2021年末,深圳市常住人口1252.83万人,每平方公里人口即人口密度为6274人,均位居我国城市首位。深圳空间狭小、制约发展的问题突出。前些年,深圳市和汕尾市共同建立了一块深圳的“飞地”——深汕合作区。编制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将东莞、惠州的部分区县和深汕合作区一并加入深圳都市圈,将大大缓解深圳发展的空间矛盾,同时加快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由此说明,规划建设都市圈,可摈弃行政区划的影响,产生优化空间结构的积极作用。
通过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优化空间结构,都市圈将实现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更大范围的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创造条件;都市圈正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成为空间布局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区域集群的内涵是创新集群和产业集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的各都市圈是我国科技创新的策源地、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承载区;都市圈将以实现公共服务均衡普惠、整体提升为导向,统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持续提高共建共享水平,为区域乃至全国共同富裕水平的提高作出榜样;都市圈将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并优化配置,实现自然和社会生态的共治。这是都市圈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社会治理和生态治理日益要求跨越行政区划,在都市圈、城市群范围内实现和完善区域协同治理。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全球城市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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