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梁纥的求子生涯,在晚年66岁的时候,迎来了转折。
原配妻子施氏,因为不能为孔家生个儿子,按照当时的风俗,叔梁纥出妻。
根据古礼,女子无子可出,出也就是休妻,或是和离的意思。
据史*载,叔梁纥休妻之后,向同乡的颜氏求婚。
颜家原本是姬姓,与孔家住得很近,都在陬邑的尼山附近,也就是如今曲阜东南的尼山脚下。
两家是老邻居,彼此知根知底,颜家便将小女儿许配给了叔梁纥。
据《礼记·檀弓》记载,颜家这个小女儿,名徵(zhēng)在,那会儿的徵在,刚满15岁,而叔梁纥当时已经66岁了,徵在比他小了整整51岁。
西汉史学大家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中这样记载:
“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野合”二字,让这段老夫少妻的婚姻,在历史上可谓是饱受争议。
说法一:婚配常礼不合唐代史学家司马贞在为《史记》所作的索引中,有这样的解释:
“今此云‘野合’者,盖谓叔梁纥老而征在(颜氏)少,非当壮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
这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周礼》——
男子出生八个月长牙,八岁换牙,二八一十六岁的时候,基本算成人了,到了八八六十四岁时,阳精绝,就不再适合娶妻生子了;
而女孩子是七个月长牙,七岁换牙,二七十四岁月经来了,算是成人,到了七七四十九岁后,阴精绝,也不再适合结婚生子了。
所以你看,叔梁纥娶颜徵在的时候已经超过六十四岁了,而徵在又刚刚及笄(jī),一个是花甲老翁,一个是花季少女,这与婚配常礼不合啊,所以啊,从这方面讲,“野合”就是这个意思。
说法二:鼓励生育的政策还有一种说法,说“野合”其实是商代就传下来,直到春秋战国时期还很流行的一种郊外野合的婚配风尚,称为“郊媒”。
关于“郊媒”《周礼·地官·媒氏》中有这样的说法:
“中(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
出台“不禁野合”、不野合者须“罚之”的政策,与每年的“春祭”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