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好汉吃牛肉 真是为了体现反抗精神吗?
2021年是牛年。
现在说到牛,我们会想起牛气、牛市、吹牛、牛不喝水强按头等词语,会想起牛奶、牛肉、牛蹄筋、牛腱子等美食,却很少有人再想起老牛耕田的景象。事实上,由于机械耕作的迅速崛起,即使是在广大农村,牛耕也已成为历史。农夫扶犁,黄牛奋蹄,铁犁铧分波翻浪,犁出一陇又一陇黄泥,这类镜头只能出现在纪录片或者年代剧里。
可是在过去三千年,牛耕一直是主流的耕作方式,牛一直是农民的主要帮手。古代中国重农主义盛行不衰,历代帝王为了证明他们对耕牛的保护和推崇,不仅禁止农民宰牛,而且禁止屠户和饭馆出售牛肉。从秦汉到明清,各种屠牛禁令频繁出台,一些皇帝和地方官员甚至不惜将屠牛者处以死刑。但奇怪的是,不管禁令多么严厉,民间照样宰牛,作坊和酒店里照样叫卖牛肉。历代帝王高调保护耕牛的那些圣旨和律条,往往像废纸一样毫无约束力,这又是因为什么呢?
官府禁止屠牛
梁山好汉却动不动就吃牛肉
我们不妨从梁山好汉吃牛肉说起。
《水浒传》开篇头一回,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得罪了大boss高俅,带着老母逃出京城,途中在一座庄园歇脚打尖。庄园主人是怎么招待王进母子的呢?
庄客托出一桶盘,四样菜蔬,一盘牛肉,铺放桌上,先烫酒来筛下。太公道:“村落中无甚相待,休得见怪。”
再看第三回,鲁达三拳打死镇关西,逃到五台山出家为僧,因为受不了斋戒之苦,偷偷溜到山脚下小酒馆喝酒吃肉。原文写道:
约莫也吃了十来碗,智深问道:“有甚肉?把一盘来吃。”店家道:“早来有些牛肉,都卖没了。”
还有第九回,林冲充军发配,被派到草料场当看守,风雪之夜去外面打酒。那店家“切一盘熟牛肉,烫一壶热酒,请林冲吃”。又有第十四回,阮氏三雄请智多星吴用吃饭,走到一家小酒馆里,问店小二有什么下酒菜。小二说:“新宰得一头黄牛,花糕也相似好肥肉。”阮小二大喜:“大块切十斤来!”
到后来,林冲、鲁达、吴用、阮氏兄弟等人上了梁山,当了响马,更是牛肉不断顿。每次打了胜仗,或者有新人入伙,宋江都是吩咐后厨“宰牛*马”,然后大伙“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水浒传》成书于明朝,故事背景是宋朝。但不管宋朝还是明朝,官府对民间宰牛、吃牛都施行限制甚至禁止的政策。在这种政策之下,梁山好汉却动不动就吃牛肉,为啥?
最近十几年,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梁山好汉吃牛肉,是为了体现反抗精神。官府不是不让宰牛吗?不是说吃牛犯法吗?他们偏不听官府的,偏要跟官府对着干。
这个解释听起来很合理,实际上,却是现代学者不了解古人生活而产生的臆想。
三百年宋朝
禁止屠牛的圣旨有两百多道
今人想了解古人生活,不能光看纸面上的规定,不能把死的法律当成活的现实。帝制时代的法律,与现实有天壤之别。法律上严厉禁止的行为和现象,在古人生活当中却完全有可能司空见惯。
以宋朝为例。从北宋初年到南宋灭亡,三百年间出了十几个皇帝,光是禁止屠牛的圣旨就颁布了二百多道,几乎称得上一年一道圣旨。再看法律,从北宋前期根据唐朝法律制定的法典《宋刑统》,到南宋中叶修编的法典《庆元条法事类》,再到现存《宋会要辑稿》刑法部分,都载有非常严厉的禁令。宰*耕牛、私宰病牛、误伤官府之牛、偷盗邻家之牛,种种罪行均有判例。*牛之人的惩罚条目相当清晰,轻则罚金,重则徒刑,最重者死刑。可现实当中究竟是什么样子呢?
北宋刘斧《青琐高议》:“封丘谭店有陈贵,屠牛为业,前后*牛千、百、万头。”与京城开封仅有一河之隔的封丘县谭店乡,一个名叫陈贵的屠牛专业户,总共宰*过上万头牛。
南宋判例汇编《名公书判清明集》:“数日以来,闻诸道途之言,自界首以至近境,店肆之间,公然鬻卖,而城市之中亦复滔滔皆是。”南宋名臣胡颖去某地做官,一路上到处见到牛肉作坊,乡间还不算太多,城里更是比比皆是。胡颖感叹道:“小人之无忌惮,一至于此!”这些老百姓胆大包天,藐视国法,竟然到了这种地步!
《宋会要辑稿》里记载的宰牛事例尤其普遍。
宋真宗在位时,“浙民以牛肉为上味,不逞之辈竞于屠*。”浙江百姓把牛肉当成上品菜,趋利之徒争相宰牛。宋真宗吩咐地方官依法抓捕,一位京官进谏道:“事发即逮捕滋广,请释不问罪。”*牛吃肉的人太多了,法不责众,不如网开一面,不要治他们的罪了。
宋高宗在位时,“访闻行在诸军及越州内外,多有宰*耕牛之人。”从杭州驻军到绍兴百姓,都有宰*耕牛的。宋高宗让御前侍卫抓捕,还贴出了举报一人重奖三百贯的告示,最后仍然是一个法不责众、听之任之的局面。
南宋后期,说书人开讲话本《神臂弓》,开头叙述东京开封府富户张员外与朋友聚会,在郊外饮酒。一个小贩挎着篮子走过去,向张员外推销下酒菜。“从篮子里取出砧板和刀具,借个盘子,切了一盘子牛肉,送到酒桌上。”这段情节并非历史,但能反映当时的生活细节。城郊小贩公然销售牛肉,丝毫没有避讳。张员外呢?接过牛肉,赏给小贩二两银子,然后用那些牛肉下酒。
《神臂弓》里那位“张员外”,家境富裕,为人忠厚,既没有官方做后台,也没有反抗官府的胆量。如果说梁山好汉吃牛肉是要体现反抗精神,那张员外吃牛肉能体现什么精神呢?难道他也要揭竿造反?完全不可能嘛!
朝廷立法保护耕牛以及其他畜力,实际收效甚微
宋朝以后,元朝是以蒙古人统治中国,统治者更看重蒙古人和色目人的风俗习惯,只有一两个略微汉化的蒙古皇帝顾忌到儒家传统,一方面开科举,一方面禁屠牛。不过,屠牛禁令只用来约束中原和江南地区的汉人,蒙古人、色目人、边疆牧民和云贵苗民都无须遵守。在这个朝代,宰牛和吃牛的现象也许比其他朝代更严重,但目前还没见到明显的文献证据。
倒是在元曲和元诗当中,我们能读到屠牛。例如元朝诗人陶宗仪进城缴纳田赋,沿途见到这般景象:“比屋屠牛肆,高竿卖酒旗。”宰牛作坊一家挨一家,酒楼幌子高高挑起来。元曲作者曹伯诚创作短曲《卖花声》:“不知魏晋,无论秦汉,脍牛烹羊荐新蒜。”忘掉现在是哪朝哪代,只管把牛肉切细,把羊肉炖烂,再配上新鲜的大蒜。你听,他这小日子还挺滋润。
明朝恢复传统,朝廷继续严禁屠牛。《大明律例》卷16《兵律·厩牧·宰*马牛》:“凡私宰自己马牛者,杖一百。驼、骡、驴,杖八十。误*者不坐。若病死而不申官开剥者,答四十,筋角皮张入官。若故*他人马牛者,杖七十,徒一年半。驼、骡、驴,杖一百。”私自屠宰自家的马或牛,打一百大板。私自屠宰自家的骆驼、骡子或驴,打八十大板。如果不是故意屠宰,而是过失*死,免罪。如果这些大型牲畜得病而死,可以剥皮取肉,但必须先向官府报告,经过批准才能屠宰。如果未经允许就下刀,打四十小板,牛筋牛皮牛角予以没收。如果故意屠宰别人的马或牛,打七十大板,并处一年半徒刑。如果屠宰的是别人家的骆驼、骡子或驴,打一百大板。
朝廷立法保护耕牛以及其他畜力,倒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儿作用,但实际收效往往很小。清朝完全继承明朝法令,对屠宰耕牛的惩罚办法与明朝一模一样。但是翻开《刑案汇览三编》,北京、天津、保定、张家口,屠户纷纷“私开圈店,买得耕牛宰卖”,从来都没有杜绝过。
有需求才有买卖,有买卖才有屠宰
有需求才有买卖,有买卖才有屠宰。屠户之所以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宰牛,肯定是因为市面上对牛肉的需求比较多,卖牛肉有利可图。清朝同治年间,日本和尚小栗栖香顶从天津坐船到北京。船上艄公啃咸菜吃窝头,拿到小栗栖香顶的赏钱以后,马上去熟肉铺里买了一包牛肉。小栗栖香顶劝艄公:“牛,耕稼之所资也,不可食。”艄公开心地咬了一大口牛肉,根本不接茬儿。
是因为艄公不懂得牛对农业的重要性吗?肯定不是。要知道,古代百姓生活贫苦,一年到头吃不上几回肉。如果他们家里有一头牛,让他们宰掉吃了,他们十有八九不会答应。但如果那头牛老弱病残,无法耕田,则被宰的可能性极大。如果哪户百姓突然发一笔小财,拿来买肉打打牙祭,那也是理所当然。至于买什么肉,那得看哪种肉更便宜更实惠。在整个古代中国,牛肉往往比其他家禽家畜的肉要便宜,所以只要能买得到,老百姓宁可用牛肉打牙祭,尽管牛是耕田的好帮手。
刘禹锡写过一篇《叹牛》,说他在郊外散步,碰见一个牵着瘸牛去宰*的老人。刘禹锡劝老人将牛放生,结果被嘲笑了一顿。老人说:“昔之厚其生,非爱之也,利其力;今之致其死,非恶之也,利其财。子乌乎落吾事?”这头牛能耕田的时候,我绝对不会*,这不是爱它,而是要靠它种庄稼;现在我要*它,也不是恨它,而是要用它的皮和肉换钱花。你小子凭什么干预我的事呢?
刘禹锡是唐朝人,唐朝皇帝同样三令五申严禁*牛。禁令有用吗?应该没有。《唐会要》第41卷载有唐宣宗一道圣旨:“天下诸州屠牛,访闻近日,皆不遵守。自今以后,切宜禁断。委所在州府长官,并录事参军等,严加捉搦。”天下各州屡次违背屠牛禁令,必须刹住这股歪风。即日起,各州府长官以及司法干部(录事参军)要行动起来,逮捕那些宰牛的犯罪分子。你想啊,如果禁令有效,唐宣宗会说“皆不遵守”吗?他和此后历朝历代的皇帝还用得着三令五申吗?
古代士大夫当中,确实有人不吃牛肉。唐朝画家韩滉,传世名画《五牛图》的作者,爱牛如命,不仅自己不吃,还狠狠地惩处*牛之人。他在浙江西部当官,逮住*牛者,先砍头,再把尸体挂起来暴晒,以此给牛报仇。元朝文人孔齐,自幼秉承母训,“唯羊、猪、鹅、鸭可食,余皆不可食”。(《至正直记》卷3《议肉味》,下同)他吃羊肉吃猪肉吃鹅肉吃鸭肉,不吃牛肉和马肉。有一年闹饥荒,猪肉价格高,牛肉相对来说便宜得多,孔齐买不起猪肉,想用牛肉解馋,又不想自己坏了自己的规矩,于是“祷而食之”。向上天祷告一番,然后才吃。吃完这顿牛肉,“乃患肿毒于老足,今始决定不食此味。”脚丫子肿起老高,仿佛被牛神诅咒,于是再也不吃牛肉。
但士大夫跟士大夫并不一样。我们最熟悉的宋朝大文豪苏东坡,就不反对吃牛肉。想当年,苏轼流放黄州,开荒东坡,与农夫为邻。邻居家的耕牛不幸患病(苏轼原文写“病足”,可能是牛腿受伤感染),决定宰掉吃肉,并请苏轼一起享用。苏轼应约赴宴,帮邻居烤牛肉,大醉而归。事后苏轼写了一幅书法,名为《牛酒帖》。
民间养牛耕田,远远没有卖牛肉划算
士大夫阶层的苏轼,撑船养家的底层艄公,还有元曲里吃牛羊就大蒜的书生,都不是反叛朝廷的人,而他们都吃牛肉,并且都不是偷偷摸摸地吃牛肉。所以说,《水浒传》作者之所以描写梁山好汉宰牛*马、大吃牛肉,并没有“体现反抗精神”的深意。施耐庵仅仅是把古代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饮食习惯顺手写了出来而已。细看全书,这帮好汉不仅吃牛肉,还吃羊、吃马、吃鱼、吃鸡、吃鹅……不管吃什么,跟他们吃牛一样,都是为了充饥或解馋,都体现不了反抗精神。
问题是,历代官方制定的屠牛禁令为何不被大家遵守呢?
在《宋会要辑稿》刑法卷,有一位官员向宋徽宗解释了屠牛禁令为何无效:
“民间以屠牛取利者,所在有之。……盖一牛之价不过五七千,一牛之肉不下三二百斤,肉每斤价值百钱,利入为厚,故人多贪利,不顾重刑。……贪利之民计会上下,诈作病牛倒死。……屠不畏官司,肉列几案,罗列市肆,冒法而不为禁,啖食而不知忌。”(《宋会要辑稿》刑法2之52)
一头活牛只卖5000文到7000文。如果宰*卖肉,却能卖200斤到300斤。按照每斤100文的市价出售,可得2万到3万文。所以民间养牛耕田,远远没有卖牛肉划算。朝廷虽有禁令,养殖户却能想办法把禁令变成废纸,将好牛当成病牛和死牛卖给屠户。养牛者有利可图,屠户有钱可赚,食客们有肉可吃,区区刑罚又怎能禁得住呢?
用经济学的眼光来看,这位宋朝官员道出了民间宰牛行为的本质,也揭示了古代中国历代帝王保护耕牛的颟顸无知之处。其实根本用不着官方进行任何保护,老百姓自己就能做出最理性最划算的决策:只要用牛耕田带来的利益能超过宰牛卖肉,那么用不着官方禁止,老百姓自会保护耕牛;否则的话,无论官方怎样禁止,宰牛和吃牛的链条都不会断绝。(李开周)
来源: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