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需求。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只有安全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和谐的发展。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安全生产十大法则”之“海因里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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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海因里希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又称“海因里希安全法则”、“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或“海因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则。
这个法则意为: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反之,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
这个法则是1941年海因里希从统计许多灾害开始得出的。当时,海因里希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666件,轻伤48334件,其余则为无伤害事故。从而得出300∶29∶1法则。
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
例如,某机械师企图用手把皮带挂到正在旋的皮带轮上,因未使用拨皮带的杆,且站在摇晃的梯板上,又穿了一件宽大长袖的工作服,结果被皮带轮绞入碾死。
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他这种上皮带的方法使用已有数年之久。查阅四年病志(急救上药记录),发现他有33次手臂擦伤后治疗处理记录,他手下工人均佩服他手段高明,结果还是导致死亡。
这一事例说明,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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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里希法则与事故因果连锁论
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用以阐明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原因及与事故间的关系。该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发生过程,即:
(1)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2)事故的发生是由于
①人的不安全行为
②物的不安全状态
(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
(4)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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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里希法则的影响因素
海因里希最初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5个因素:
(1)遗传及社会环境
遗传因素及环境是造成人的性格上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造成鲁莽、固执等不良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教育、助长性格上的缺点发展。
(2)人的缺点
人的缺点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机械、物质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它包括鲁莽、固执、过激、神经质、轻率等性格上的先天缺点,以及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等后天缺点。
(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
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例如,在起重机的吊荷下停留、不发信号就启动机器、工作时间打闹或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等都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没有防护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或照明不良等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
(4)事故
事故是由于物体、物质、人或放射线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之外的、失去控制的事件。坠落、物体打击等使人员受到伤害的事件是典型的事故。
(5)伤害
直接由于事故而产生的人身伤害。人们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得到多米诺骨牌系列。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一颗骨牌被碰倒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的几颗骨牌相继被碰倒。如果移去连锁中的一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海因里希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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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里希法则的未来适用性
任何事故都有迹可循,对待事故,要举一反三,不能就事论事。任何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事故的背后必然存在大量的隐患、大量的不安全因素。
所以,我们的安全管理,排除身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各种隐患是我们的首要任务,隐患排查要做到预知,隐患整改要做到预控,从而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不发生事故。
海因里希法则从提出到应用已经有80年,时代在进步,从工业化生产发展到智能制造,海因里希法则已有其局限性,不再绝对适用于今天的安全生产大环境,但是仍然有借鉴意义。
为此我们还是需要不断提高人的素养,并借助人的管理思维,对在智能制造中发挥重大价值的传感技术的感知和动作,进行多重确认,消除了事故链中的某一个因素,可能就避免了一个重大事故的发生。
End!